2018独生子女补贴政策,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尚未公布,请参考往年公布情况!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的一次性奖励发放办法进行了调整。从2018年1月1日起,在本市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独生子女父母(部省属企业除外),将调整为向街道(镇)卫生计生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由社保中心代发一次性奖励金。
随着持证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发放办法的调整,市社保中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批及待遇核定流程在2017年9月开始实行的“受办分离”新机制的基础上将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据悉,发放方法调整前,单位或街道申请办理退休待遇审核时,需携带《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发放花名册》或《企业退休人员中非独生子女父母花名册》。2018年1月起,这些材料将从退休申请材料的必备项目中移除,申请材料的精简不仅简化了单位在申请办理退休前的准备工作,也提高了退休受理窗口的工作效率,使退休审批及待遇核定流程更加协调顺畅。
想要领取“独生子女费”,凭据是要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于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此证作为一种荣誉。新生儿的父母可至户籍所在街道申请办理,在孩子0到14周岁,都可以办理。双胞胎不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孩子0岁一直发放到14周岁,每年拿一次,15周岁起就没有了。而且,独生子女费不补,举例说,如果孩子3岁才领独生子女证,那么之前三年的独生子女费不补发。按此标准测算,独生子女父母一共可领取840元奖励。“双独”生二胎,之前按年领取的“独生子女费”要退回吗?计生工作人员表示,不需要退回,随着二胎出生后,以后每年就不可再领“独生子女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