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障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简称大病保险,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及保障范围有哪些?
(一)保障对象(被保险人)
已参加南宁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了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的城乡居民。(新生儿在出生三个月内办理本地户口后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保障范围
被保险人因住院、重大疾病门诊治疗、门诊特殊病种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补偿后,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7000元的部分,由保险公司按赔付比例和超额累计制计算大病保险补偿,最高补偿金额50万元(取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赔付封顶线)。
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标准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0年南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统一为7000元(其中农村贫困人口起付线为3500元)。各分段报销比例如下:
指标类别 | 起付线 | 起付线以上分段报销比例 | |||
0-2万元(含2万) | 2-4万元(含4万) | 4-6万元(含6万) | 6万元 以上 | ||
城乡居民 | 7000元 | 60% | 65% | 75% | 85% |
农村贫困人口 | 3500元 | 70% | 75% | 85% | 95% |
四、城乡居民“一站式”大病保险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出院时在医疗机构结算时,通过“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即可完成大病保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