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理
办理材料:1、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3、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5、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6、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办理流程:咨询领表→填表→审表取号→递交申请→缴纳费用→审核审批→制证→领证
温馨提示:扬州市户籍居民,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
续签
网上续签:进入江苏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选择证件受理省份→选择办证地点以及预约时间,但是要注意查看受理点可办理业务类型→查看预约须知并点击确认→填写个人信息完毕之后提交→预约信息确认→确认无误后,预约成功→到了预约时间,前往现场办理。
窗口续签:申请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到南京出入境管理分局办理相关的续签手续(可选择南京出入境管理分局、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或邮政快递)。
有效期
证件有效期:年满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未满16周岁的效期为5年。
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续签需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20元/项,二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40元/项。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地点
扬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扬州市广陵区盐阜西路22号
咨询电话:0514-87055078,0514-8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扬州市文汇西路158号
咨询电话:0514-87880279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扬州市公安局高邮市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66号
咨询电话:0514-84066104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15至11:45,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