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民政厅印发《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分四类地区制订广东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其中,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1050元/人?月,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二类地区为934元/人?月,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不含所辖县)等三类地区为824元/人?月,汕头、韶关等四类地区城镇为772元/人?月、农村为532元/人?月。
日前,省民政厅印发《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分四类地区制订广东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其中,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1050元/人?月,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二类地区为934元/人?月,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不含所辖县)等三类地区为824元/人?月,汕头、韶关等四类地区城镇为772元/人?月、农村为532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