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在全省率先开展2020年低保和特困供养提标工作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小康建设,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不受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的影响,娄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并强力推进低保和特困供养提标工作。
该市民政部门迅速行动,市直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水平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将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02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08元/月且不低于上年度的救助水平;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20元/月,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在2019年的基础上只升不降;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8112元/年、5226元/年;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10、1/6、1/3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