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那么2019年铁岭产假工资的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铁岭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呢,本文小编为你解答。
按照的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
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
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
而产假工资则需要看以往实发工资以及生育津贴的比例,若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将与实发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
若员工每月实发工资高于发放的生育津贴,则产假工资按实发工资发给员工即可。
哺乳假期的工资如果假期在六个半月内,则工资按照实发工资的80%发放;
如果超过六个半月的假期,则延长的那部分时间的工资按实发工资的70%发放。
而如果夫妻双方是属于晚婚晚育的,则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成婚的,在原定的三天法定婚假上还可以增加一周的婚假,在此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等都应当照常发放。
而晚育则指女方24周岁。
后生产的第一胎,规定晚育的女性可在90天的假期上增加15天的假期。
在此期间,工资也是按照产期工资标准发放以往职工每月的实发工资。
近日,辽宁省司法厅将《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至6月7日。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03年颁布实施以来,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已作出五次修正。
《条例》此次修订
增加了支持生育的具体规定
●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
生育支持、幼儿养育等配套政策
●合理规划配置儿童照料、学前教育等资源
●鼓励社会力量出资
建设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
●经常有母婴逗留的公共场所
女职工较多的单位
以及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鼓励企业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
提供灵活工作时间及必要的便利条件
支持妇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
《条例》明确提出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
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
依法生育子女的托幼费
应当由其所在单位予以补贴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
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条例》进一步降低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不合规定生育子女将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
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发现其生育行为时的计征标准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城镇居民的,以所在市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标准;属于农村居民的,以所在县上一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标准。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每多生育一个子女
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
计征标准1倍的标准征收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公民
每生育一个子女
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
计征标准1倍的标准征收
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个子女
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
计征标准5倍的标准征收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但这种情况
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
???
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实行免费登记服务,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婚前共计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
再婚夫妻婚前共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一个以上子女经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的病残儿的;
依法收养的孤儿、残疾儿、弃婴不计算为生育子女数,送养的子女计算为生育子女数。
职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可带薪休假
???
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免费享受领取非卖品的避孕药具,孕情和宫内节育器检查,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结扎、输精管结扎、皮下埋植避孕剂和人工流产术、中期妊娠引产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等服务。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
享受下列休假待遇: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
休假3日
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放置皮下埋植避孕剂的
休假5日
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
休假2日
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的
休假5日
施行输卵管结扎术的
休假21日
产假期间结扎的,产假顺延
施行输精管结扎术的
休假10日
施行人工流产术的
未满4个月流产的
休假15日
满4个月流产的
休假42日
经批准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
休假21日
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
休假15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福利待遇不变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
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