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与厦门大学自主招生大类(专业)相关相近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获得以下五类奖项者优先: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或省级赛区一等奖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
3.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4.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一等奖者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一等奖者;
5.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两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注:不具备以上五类奖项中任一奖项者,须具有证明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创造发明的作品,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录取办法
厦门大学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自主招生考核情况,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意向,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入选专业。
考生可于6月22日左右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厦门大学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名单。
1.资格确定
厦门大学根据来校考核的实际情况,根据考生的考核综合成绩(含学科特长考核成绩和体育测试成绩)结合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划定各考核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的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可获得资格。
考核综合成绩在各考核组别确定资格人数前15%者可获得A类资格,其他确定资格考生可获得B类资格。
2.入选专业确定
为了便于考生入学后更好发挥自身学科特长优势,学校鼓励考生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填报与学科特长相关相近专业(类)。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和考生专业(类)志愿填报情况确定考生入选专业(类)。
对考核综合成绩特别优秀,处于各考核组别最终确定资格人数前5%的考生,原则上入选第一志愿专业(类)。
3.录取要求
厦门大学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转专业的,仅限定在本年度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相近专业内,根据厦门大学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其中:
(1)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厦门大学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
(2)B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厦门大学在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厦门大学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
其中人文组录取专业为人文科学试验班,外文组录取专业为外文学院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