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区今冬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日前,记者就今年征兵工作有关问题采访了区委常委、区人武部部长、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方宏伟。问:今年冬季征兵文化条件是什么?
答:今年仍按照“一个主体,两个优先”要求征集,即:主要征集具有高中包括职高、中专、技校专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男青年是城市户口的,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是农业户口的,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符合征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可以批准入伍,尽量多征集毕业生。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问:今年冬季征兵年龄条件是什么?答: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分别放宽到20和22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服现役。问:公民应征入伍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答: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2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十20%、-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士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陆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问:今年大学生征集有什么优惠政策?答:一是对高学历青年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二是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补偿标准最高达6000元;三是入伍后,同等条件下,高校应届毕业生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今年内总部还出台了《从大学生毕业生士兵中选拨军官暂行办法》,提高了大学生毕业士兵的提干比例,同时增加了大专毕业生到部队后专升本的优惠条件,专升本毕业后任命为军官。此外,大学生入伍退役后还可享受“五大优惠政策”,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问:今冬入伍青年优待政策?答:市区入伍青年年度优待金由8000元增加至14240元,为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货币安置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计算;服役满3年以上(含3年)的,每多服满一年增加0.3万元。问:今冬适龄青年入伍需要经过哪些基本程序?答:适龄男青年应征入伍要经过兵役登记、初审初检、体格检查、心理检测、政治审查、审批定兵等基本程序。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大专以上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学生)还应在网上进行报名预征。符合基本条件女青年应征入伍必须经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审核、初审初检、体检政审、综合素质考评、审批定兵等基本程序。问:今冬征兵工作的基本思路和目标是什么?答:坚持以胡*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拓展兵役工作“创四优”活动,紧紧围绕“四个底数”(适龄青年底数、高学历青年底数、应征青年思想底数、优抚安置底数),坚决扭住“五个环节”(登记预征、体检政审、走访调查、审批定兵和部队退兵),严把质量关口,在克服困难中抓落实、在解决难题上求突破、在提高质量上见成效,确保不出现退兵、确保高学历青年的征集比例、确保圆满完成征兵任务。问:今冬征兵工作是怎样安排的?答:今年征兵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从现在开始至10月底,主要是继续抓好兵役登记、宣传发动、确定预征对象、召开征兵会议、组织业务集训。二是实施阶段:11月1日至12月9日,主要是组织体检、政审和定兵,做好新兵服装发放和起运前身体复查工作。三是运送阶段:12月10日至12月31日,主要是召开新兵欢送大会,组织新兵交接和运输。问:对违反兵役法规的行为应追究哪些法律责任?答:《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适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教育不改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其处以当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二倍以上八倍以下的罚款:一是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是拒绝、逃避征集的。受到处罚的适龄公民,仍然有义务服兵役。有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入伍后逃避服兵役,造成严重影响,被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裁定作退兵处理或者被部队除名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取消其家属的军属待遇,收缴全部优待金;有关单位不予复工、复职、复学;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其中被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裁定作退兵处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对其处以当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五倍以上八倍以下的罚款。问:对今冬征兵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应如何举报?答:对征兵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进行举报。市征兵办举报电话:85949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