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冬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日前,本报记者就广大市民对我市今冬征兵工作一些热点和关心问题采访了市征兵办负责人。
问:今年征兵对征集对象和年龄有哪些具体要求?答:今冬主要征集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毕业,本人自愿并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入校的新生。征集年龄上,征兵命令规定,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大专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问:国家鼓励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有那些优惠政策?答:大规模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是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从国家到省、市各级都相应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大学生入伍的优惠政策:一是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伍服役两年,国家按每学年最高6000元返还在大学期间的全部学费或助学贷款;二是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按照规定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可毕业的,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发放毕业证,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三是入伍后,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校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四是退役以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优先录取;五是高职高专毕业生退役后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专升本统一考试时,单独划线,按30%的比例单独录取。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返还。同时,根据中共江苏省委苏发[2015]40号文件精神,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学校应保留其学籍到退役后2年。从我省征集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的,剩余学制时间的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按每人每年9000元标准由政府承担,并由征集地政府参照当地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发放经济补助。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取得专科毕业文凭后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经本人申请,由学校报省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退役后不再复学的,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应妥善安置。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问:今年我市在保证新兵质量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答:为保证新兵质量,将重点把好“六个关口”:一是基层推荐关,二是体格检查关,三是学历审查关,四是政治审查关,五是审批定兵关,六是廉洁征兵关。问:我市今冬征兵工作在时间上是如何安排的?答:征兵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冬我市征兵工作大体分四个阶段实施。具体是:10月底前为组织准备阶段,基层单位继续深挖兵员潜力,完成初检初审并选定送市体检人员;各级召开征兵工作会议,将征兵任务层层部署到基层;搞好宣传发动,抽调体检和政审工作人员,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11月初到12月9日为具体实施阶段,主要是组织进行体检、政审、走访、定兵和入伍前教育,同时做好新兵服装发放和起运前身体复查。12月10日到12月底为新兵运输阶段,主要是召开新兵欢送大会,进行新兵交接和运输,组织为南京军区部队送兵。12月底到3月底为征兵总结和回访部队阶段,各级搞好总结,汇总整理和上报各类资料,到我市籍新兵集中的部队进行回访。问:征兵期间我市是否设有举报和咨询电话?答:为使征兵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征兵工作顺利开展,市征兵办在市人武部设有举报和咨询电话:0512-65061610、65061600。另外,从往年情况看,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征兵时机,冒充征兵工作人员或接兵部队干部骗钱骗物。为此,提醒广大群众,如遇有可疑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或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