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国开办发〔2015〕19号文件和县扶贫办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我乡的雨露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雨露计划新的政策要求
1、扶持对象。扶贫助学补助受益对象为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
2、扶持期限。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3、补助标准。扶贫助学补助标准在往年每生每年1500元的基础上有提高。具体标准待省扶贫办下文明确后执行。
4、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三)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秋季学期,9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进行申报(雨露计划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春季学期,3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进行申报。
5、申报审核。
(一)上网申报。秋季学期起,职业教育补助一律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可通过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或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网址:www.yulujihua.com)实名注册提交申请。贫困家庭没有条件通过网络申报的,县扶贫办、乡镇扶贫站、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在征得贫困家庭同意后,提供及时帮助和服务。
(二)系统审核。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审核贫困家庭信息和学生在校信息。
(三)公示监督。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二、明确几项具体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是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要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引导更多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努力实现应学尽学,应补尽补。
2、广泛宣传动员。各村要加强雨露计划政策的宣传,同时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贫困户帮扶责任人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支持政策和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两后生”家庭要普遍知晓和深入了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动员贫困家庭家长支持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3、强化工作责任。在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中进行注册申报和审核公示,政策性、时限性都很强,要求很高,这就要求我们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明确要求,过细工作,切实把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