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建设。乡(镇)有群众来访接待室,所辖行政村有接待群众来访的场所(分);
、机构健全。乡(镇)和行政村信访网络健全,配备有-名信访联络员,乡(镇)纪委届内培训信访联络员不少于次(分);
、提供线索。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职能,为查办案件提供案源(分);
、解决问题。内无信访积案,无集体越级信访,内信访初查转立案至少件(分);
、落实办案职责,配齐办案人员,强化协调配合,有办公地点,信访初查率占业务内信访总量的%以上,提高成案率,业务内办结率%以上(分);
、全自办案件不少于件,全无自办案件扣分;多办件加分(大案加分),不封顶;三以上没有查办案件的乡镇,该大类不得分(分);
、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办案,确保案件质量,少一环节扣.,办错案该大项不得分(分);
、重要案件要及时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不及时报告每次扣分(分);
、严格办案纪律,办案人员没有违纪现象,有违纪的该大类全扣。
四、行风建设 (分):
、切实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分);
、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不正之风,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其他专项治理工作(分);
、继续推进部门和行业民主评议,积极营造部门和行业良好作风(分);
五、执法监察(分)
、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在征用土地、村镇建设房屋拆迁、集体林权改革、乡村路网建设中没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分);
、围绕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开展执法监察,内有开展公开招投标,材料记录归档完整(分);
、围绕安全生产开展执法监察,督促有关所站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内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分);
、认真搞好责任事故调查处理,通过调查,有关人员事故责任得到追究,存在问题得到整改(分)。
六、源头治理(分):
、深化“四项改革”,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投资体制改革(分);
、执行“四项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制度、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建立健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完善产权交易制度(分);
、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抓好政务、厂务、村务、校务、院务公开(分)。
七、宣教工作(分):
、学习宣传贯彻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有会议记录及工作要点(分);
、扎实有效开展“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主题教育活动,有方案、有组织、有实施、有成效(分);
、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电化教育,有特色做法(分);
、完成上级纪委部署的调研、培训工作(分);
、加强对宣教工作的领导,完善宣教工作齐抓管的工作领导机制(分)。
八、效能建设(分):
、牢固树立围绕发展抓效能,抓好效能促发展的意识,认真安排好本乡(镇)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初有计划,半有小结,终有总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