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的“严以用权”要求中,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用权”简洁凝练、内涵丰富、指向明确,反映了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体现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有机统一、内在自律和外在约束的有机统一,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提出了明确要求。
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我认为至少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要树立正确权力观。
要深刻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权力是责任,是信任,也是重托。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只有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相反,如果在权力行使问题上搞小集团主义、特权主义,甚至将权力视为谋取一己私利的工具,不仅背离了党的宗旨,而且会滑向腐败的深渊。
二要秉公用权。
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都是用权为公。只有出以公心,秉公用权,为人民谋福祉,为百姓解忧难,才能保证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党员干部应当把秉公用权作为底线,守纪律、讲规矩,讲原则、守底线,不为私利所困,不为私情所惑,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用权。
三要依规用权。
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用权为公,可以赢得人民赞誉和尊重;用权谋私,很难避免身败名裂的下场。正是因为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所以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依法依规用权,严格遵守规范和制约权力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公正无私地行使权力,任劳任怨地履行职责,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体现出人生的价值。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
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有力的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特别要时时刻刻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老老实实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主动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