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专题研讨材料_篇一:
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可以是社会发展的助力,也可以是社会发展的阻力,使用得当可以造福于民,使用不当则为害一方。所以,*反复强调,“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是领导干部严以用权的“官箴”。一些领导干部身上或多或少存在着自我约束不严,乱用公权的现象。同样为官一任,同样掌权一方,为什么有的人如过眼云烟,没能给老百姓留下什么印象,而基层干部百丈街道划船社区党委书记、全国道德模范俞复玲,江东区农经局原局长吴明山等事迹感人肺腑、触动人心?答案很明确: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守住要,固住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三严”落实在服务百姓、管理社会的日常工作中,最主要的表现就是用好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做到用权为民、依法办事、严格监督。坚持用权为民。每一个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人民谋利益。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坚持依法办事。国有国法,党有党规。我们党没有特殊党员,没有法律之外的权力,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当前,我区正处在改革攻坚期,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面对新形势、新常态,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处理矛盾,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都是为了让权力之手规矩起来,界定每个职能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坚持严格监督。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从许多案例来看,很多领导干部之所以走上贪腐路,除了理想信念动摇之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领导干部要自觉把从政行为置于组织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起不敢腐的惩戒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让“笼子”通上“高
压电”,建立起不能腐、不易腐的防范机制。从而规范从政行为,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
严以用权专题研讨材料_篇二:
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关键。正确用权就能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现在网站上屡屡曝光,个别领导干部用权“任性”的事件,给党和国家的形象带来极坏影响,这都是放任自我,不“严以用权”的表现。
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追根溯源,从理论上、思想上弄清权力的来源。无水,舟亦无可用。领导干部要认识到,权利不是光靠自己就能得到的,而是广大人民群众赋予的。没有人民群众这个平台,任何人都无法施展个人能力。一言以蔽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牢记“法治”高于“人治”。所有的权利都是在法律之下的,所有的权力需运行在“法制”之下,运行在“阳光”之下。领导干部在行使公权力时,需在法律和制度规范的范围内依法行使,如果过多看重自己的权利分量,像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者,无视党纪国法,也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牢记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民造福、建功立业。“剑走偏锋”,就会伤人伤己甚至祸国殃民。十八大以来落马的高官,哪个不是身怀绝技,曾经为祖国的发展,为人民的福祉立下汗马功劳。但是他们居高位之后却不慎用权力,反而带头违法乱纪,最后不仅葬送自己的前途,还给国家带来巨大危害。
“严以用权”,就是要要守好公与私的分界线,牢记权力的来源,权力的范围,权力的危害。对待权力,需像焦裕禄一样“俯首甘为孺子牛”,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对待权力,需向像邹碧华法官一样身先力行,勇于创新,坚守法治精神,甘当“燃灯者”。对待权力,需向吴天祥一样,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高尚品德,才能被群众认可,受群众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