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庆伟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1】
我们知道,“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能否实现的重要战略举措。因为,只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才能使我们的党更好地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才能更好地战胜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也才能更好地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根本保证。
一、从严治党的关键是从严治官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坚持和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从这个意义上讲,从严治党的关键是从严治官。这里所谓的“官”就是党的各级干部。
干部是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骨干力量。中国共产党有八千五百多万党员,是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在这八千五百多万党员中,有千百万计的从村官到党和*的各级干部。这些干部级别不同、待遇不一,但在不同的岗位上负责一定的工作,承担一定的责任,其共同的使命是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把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干部的素质理应比普通党员、普通群众高。*曾经提出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五条标准是作为一个好干部必须具备的条件,也是当干部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表明党的干部的素质要比普通党员高,要比普通群众高。正因为有这样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为党的骨干力量,我们的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事业中,才能不断地从胜利走向胜利。
干部是党的工作的组织者和带领者。组织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为实现自己的理想奋斗,是共产党人的神圣使命。而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共产党是工人阶级实现其伟大历史使命的先进部队,每一位党员是这支先进部队的成员,而每一位党的干部则是这支先进部队的先进模范。只有当干部成为先进模范时,才有资格组织和带领人民群众去奋斗,去实现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伟大理想。作为先进模范应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应该迎难而上,逢利便让;应该先人后己,大公无私;应该把个人利益置于脑后,把人民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正因为我们的党有这样一批对党忠诚、对人民忠厚、对事业忠心的先进模范来担任各级干部,才有效地组织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不懈奋斗,取得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巨大成功。
干部素质的高低关乎党的事业成败。“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干部看支书”。这句在社会上流传很广的话,道出了一个真理:党的干部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广大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直接关系到群众跟不跟党走的大问题。一个好干部,可以团结一群人,凝聚一群人,带领一群人;一个坏干部,则会吓跑一群人,涣散一群人,带坏一群人。从这个角度看,干部素质的高低、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党心、民心,影响党的事业的成败。实事求是地说,现在我们党的干部,从上到下其素质不高的问题相当突出,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目中留下很大的阴影,将直接影响“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为此,中央决定要“全面从严治党”。而在党的一切工作中,“干部是决定的因素”,他们是党的队伍的骨干力量,是党的事业的组织者,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带领者,党的形象取决于干部的形象,党的作为取决于干部的作为。所以,从严治党关键是要从严治官。
二、从严治官的要害是从严治权
官民的最大区别是官拥有管理的权力,民则受制于官员的权力。大官拥有大权,小官也有小权。好官用权为民、用权为公,坏官用权欺民、用权谋私。所以,从严治官的要害是从严治权。也就是说要把党的干部管好,最紧要的是要把干部手中的权管好。
现在干部用权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权力私有。有不少干部不把手中的权力视为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和职责,是党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而把权力看作自己的私有财产,是自己努力奋斗得来的。这些干部在没有权力之前,会千方百计、千辛万苦地去谋取一官半职,以期获得一定的权力。所以,他们认为这个官职、这份权力,不是党和人民给的,而是自己争来的。这些干部在获得权力之后,就把权力视为私有财产,手中的权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自己是权力的唯一支配者,于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
二是有权滥用。一些干部不讲政策,不守规矩,不分是非,滥用手中的权力。这些干部随心所欲地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该用的不用,不该用的也用,甚至不是自己权力范围内的事,也向中央要权,与上级争权,和同级抢权,用权无拘无束、无边无际。有些干部由于提拔重用欲望的驱动,急功近利,不顾中央政策和人民意愿,不管当地实际和长远发展,不计成本和后果,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结果劳民伤财、怨声载道。有的干部独断专行,认为自己是一把手,自己是主官,什么事都自己作主、自己拍板,根本不听班子的意见,更不听群众的意见,天马行空、独来独往。
三是以权谋私。有的干部不把权力用来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而是用来为自己谋取私利,甚至不顾党纪国法,贪污受贿,侵吞国家和群众的利益,堕落为腐败分子。现在,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干部贪腐问题十分严重。原来有个说法,叫“大官大贪、小官小贪”,其实不然,现在发现的问题,不仅大官大贪,小官也大贪。我在北京巡视时发现这个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小小的村官,贪污受贿的金额高达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于是我们提出“小官巨腐”的问题,引起中央和中纪委的高度重视。而且以权谋私的手段多种多样,有明目张胆的,有暗度陈仓的;有直截了当的,有迂回曲折的;有立即兑现的,有分期付款的;可谓精心策划,周密安排,无奇不有。
四是无所作为。与权力滥用、胡乱作为相对应的另一种现象是有权不用、无所作为。现在这方面的问题很突出,在治理“乱作为”的过程中,干部队伍中又出现了“不作为”的现象。“乱作为”与“不作为”其实是同一个思想根源两种不同的表现形态。“乱作为”、“不作为”的思想根源都是没有正确地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没有很好认识到权力是用来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于是在缺乏监管、问责的情况下,就“用权乱作为”;在加强监管、问责后,就“拥权不作为”。所以,我们既要反对“乱作为”,又要反对“不作为”,让干部手中的权力得到正确的运用。
三、从严治权重在严以用权
*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把“严以用权”作为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提出来,足见“严以用权”对领导干部为官做事的重要性。我们讲从严治权应该主要体现在“严以用权”上。那么,如何做到“严以用权”呢?
一要严肃用权态度。要用严肃认真的态度来对待权力。所谓严肃认真的态度,一是要重视权力。权力是使命的体现,是责任的具化,是地位的表示,是工作的手段。具体地说,党的干部的权力,是党的使命的体现,是职责任务的具化,是领导地位的表示,是推进工作的手段。一句话,党的干部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是用来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因此,干部手中权力的分量很重,作用很大,我们既不要看轻了权力的分量,也不要看轻了权力的作用。二是要敬畏权力。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很大的。可以说,权中有利益得失,权中有人命关天,权中有财产万千,权中有毁誉忠奸,权中有事业成败,权中有百姓祸福。我们的干部只有对权力有这种敬畏感,才能正确对待权力、谨慎用好权力。
二要严格用权制度。*提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此,首先要明确为什么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权力必须要有制约,不受制约的权力就会无法无天,就会祸害百姓,就会葬送事业,而制度则是制约权力的重要手段,是保障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条件。其次要明确对于权力来说哪些制度是必须要有的?我以为关于如何确立权力的制度、关于如何运用权力的制度以及关于权力运行情况的检查制度,这三个基本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建立起来。其三要明确为什么要严格用权制度?由于权力对党的治国理政极为重要,所以,用来管理权力的制度必须从严。这一“从严”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度必须定得严密,要做到无孔可钻,否则稀稀疏疏的笼子,即使把权力关进去了,还是可以跑出来。二是制度执行必须严格,不能讨价还价,不能变通变松,不能我行我素,否则制度就是一纸空文,形同虚设。
三要严明用权纪律。就是说对各级干部中出现的争权抢权、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拥权不为等用权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用纪律来管好权、用好权。现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对一些干部来说没有纪律意识。认为在用权上出现的一些错误,只是用权不当而已,是因为缺少经验,缺少条件,缺少理解,甚至还有委曲情绪,认为用心是好的,是想干事的,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思想行为已经触犯了纪律,没有守住底线。二、对一些组织来说存在执纪不严的问题。对班子成员或下属干部在用权上犯的错误,采取宽容、宽松的态度,既不严加教育,也不严加管理,更不严加惩处,导致一些干部在用权上毫无顾忌、毫无约束、毫无警觉,一错再错,最后酿成大错,给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极大损害,干部自身也吞下苦果,成为难以面对党和人民以及自己家人的罪人。造成这样的后果,除了干部自己的原因外,党组织管教不力、执纪不严也是重要因素,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栾庆伟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2】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是一句尽人皆知的顺口溜,也是所有贪官的“座右铭”。我以为,这话原来并无大错。随着政治体制的改革,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业已打破。这就宣告,不论何人,当官都只是“一阵子”的事。想想看,头顶的“乌纱”没有了,手中的权力自然就不复存在了。这就是说,任何权力都有一定的期限。过了这个期限,再大的权力都得作废。如同影剧、体育门票一般,当场有效,否则就是废纸一张。从这个角度讲,每一个掌权者,在权力的“有效期”内,理应充分发挥权力的功能和作用,不至造成权力的流失和浪费。但问题的关键是,怎样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权力是把双刃剑。它既可以用来为民造福,也可以用来谋取私利。倘属前者,权力越大,造福越多;若是后者,权力越大,给党和人民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也就越大,同时,给自己埋下的“祸根”也越大。侥幸不“发”,倒也平安无事;一旦东窗事发,官当不成不说,还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
遗憾的是,在新旧经济体制过渡的现阶段,有的干部因利欲熏心,金钱蔽目,不到“废”时不醒悟。在他们眼里,除了金钱,别无它物。而为了金钱,他们不惜把党纪国法丢进纸篓、锁进抽屉。或忘乎所以,为所欲为;或索拿卡要,中饱私囊。更有甚者,理直气壮道:“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正因如此,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腐败现象屡禁不绝,以权谋私“前仆后继”。
法制日报曾披露:从1995年至2000年,福建省漳平市林业系统每年都发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几年来,漳平市检察院在该系统共查办案件41件43人,占该院立案总数的30%。该报道说,“在漳平市林委,很多部门都有一定的权力,而有的部门是人人手中有权”。不要说党委书记、副主任、林业资源管理科长等人,就是采育场的木材检尺员、林业检查站、护林哨卡工作人员,也有一定的权力。“而这些权力又缺乏有效的监督”,从而导致“林委系统行贿受贿之风盛行”。如此这般,该系统腐败分子“前仆后继”也就在所难免、不足为奇了。
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要说县处级、科局级干部或一般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谋私利要受到查处,要罢官“报废”,就是成克杰、胡长清之类的高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也同样难逃法律的严惩?官丢了不说,连性命也保不住吗?可见,有权滥用,迟早要“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