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到艾滋病人们往往会联想到性乱,吸毒等等,仿佛艾滋病成了他们的代名词,不错,这些途径确实是感染艾滋病的途径之一,但我们是不是仅仅因为这一点就可以歧视他们呢,不能,我们不但不能歧视他们,还应该给他们更多的关爱,其实艾滋病不是人们想象的这么可怕,大家没有必要谈虎色变,现在艾滋病在我国每年的死亡率根本无法同狂犬病和乙肝等等疾病相比,艾滋病的潜伏期比较长,通常在在十年以上,而且在潜伏期内的感染者体内病毒含量是很低的,如果不进行液体交换基本都不会被感染,所以与艾滋病人接触是不会被感染的。
河南的艾滋病感染者在全国是最多的,记得前几年胡锦涛曾经到河南艾滋病村进行考察,还在当地与感染者一起吃饺子,*尚且如此,我们没有理由歧视他们。现在中国的艾滋病感染者主要以同性恋和吸毒者为多,卖淫嫖娼感染艾滋病在中国仍不是主要感染途径,如果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套可以有效预防艾滋病。
有的人只是让小姐手淫或口交,就哭天喊地,其实手淫是不会感染艾滋病的,至于口交,如果口腔没有大面积溃疡也不会被感染的,全世界口交感染艾滋病的案例只有一例,而且是口腔大面积溃疡造成的感染,有的人确实是性交,但全程戴套,我说这种情况没有检测的必要。
根据统计,假设对方是感染者,戴套感染的可能性是十万分之一,也就是说,如果正确戴套性交,是可以不检测的,在全国有的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戴套也是不给检测的。另外,假设对方是感染者,即使你不带套性交,感染的可能性也只有五百分之一到一千分之一,所以艾滋病不是这么容易感染的。
关于艾滋病窗口期,国家规定三个月窗口期时是90年代初,那时候艾滋病抗体检测主要用的是2代酶联免疫吸附法,而现在各地统一使用3代酶联免疫吸附法,灵敏度是2代酶联免疫吸附法的1200倍,有的地方比如杭州6院等地甚至会使用4代酶联免疫吸附法,这种检测方法在检测艾滋病抗体的同时也检测艾滋病抗原,所以换句话说,艾滋病窗口期3月论已经不适用于当前的发展形势了,因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特殊性,所以至今未做修改,国家规定3个月窗口期还有一个原因,因为有些人不能准确说出自己是什么时间高危的,所以有意把窗口期规定的长一些。
国家卫生部艾滋病防治办公室主任曹韵贞也是主张6周论的。她在国际上是权威,有2000多例临床经验,这人命关天的事情谁都不会随便说的;很多朋友向她询问这个问题时,她从来都是斩钉截铁的,足见她对自己的理论是多么自信;另外,一方面现在的检测试剂已经足够灵敏了,所以才只有假阳,而从没有假阴。另一方面“我们都是健康的年轻人,这么厉害的病毒一个半月还产生不了抗体吗。”
最后,无论是防疫站还是CDC的检测都是免费的,如果有了高危行为,进行检测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