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积金新政策关于贷款年限与额度计算说明
一、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原则
贷款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贷款额度不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2、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一定倍数。符合贷款额度保底政策的不低于最低贷款额度。
3、贷款额度不超过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应付价款的一定比例。
4、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
5、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转贷时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剩余本金。
二、最高可贷额度测算案例
(一)商品期房公积金贷款
【案例1】
1、贷款申请情况
职工钱某曾有过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现钱某拟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英郡花苑”商品期房,套型面积80m2,购房总价65万元;申请贷款时,钱某公积金缴存余额为1.8万元,钱某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为1.2万元;夫妻双方均满足贷款条件。
2、最高可贷额度测算
(1)贷款额度不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即60万元。
(2)由于是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钱某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余额之和的10倍,即(1.8+1.2)*10=30万元。
(3)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的70%,即65*0.7=45.5万元。
最高可贷额度测算结果取(1)、(2)、(3)的最低值,即30万元。
【案例2】
1、贷款申请情况
单身职工张某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聚盛花园”商品期房,套型面积85m2,购房总价50万元;申请贷款时,张某公积金缴存余额为0.8万元;张某无公积金提取记录,且满足贷款条件。
2、最高可贷额度测算
(1)贷款额度不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单人最高贷款额度,即30万元。
(2)由于张某无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贷款额度不超过其公积金缴存余额的20倍,即0.8*20=16万元。同时,考虑到张某购买住房为普通自住住房,且无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贷款额度可放宽至18万元。取两者较高值,即18万元。
(3)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的80%,即50*0.8=40万元。
最高可贷额度测算结果取(1)、(2)、(3)的最低值,即18万元。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案例3】
1、贷款申请情况
职工严某夫妻双方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本市二手房,套型面积70m2;存量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完税单上显示价格为60万元,房产评估报告上显示价格为55万元;申请贷款时,严某公积金缴存余额为1.1万元,严某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为1.3万元;夫妻双方均无公积金提取记录,且满足贷款条件。
2、最高可贷额度测算
(1)贷款额度不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即60万元。
(2)由于严某夫妻双方均无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贷款额度不超过其公积金缴存余额之和的20倍,即(1.1+1.3)*20=48万元。同时,考虑到严某夫妻双方购买住房为普通自住住房,且均无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贷款额度可放宽至36万元。取两者较高值,即48万元。
(3)二手房价格认定以存量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单和房产评估报告中的最低值为准,即55万元。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的80%,即55*0.8=44万元。
最高可贷额度测算结果取(1)、(2)、(3)的最低值,即44万元。
【案例4】
1、贷款申请情况
职工李某夫妻双方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本市二手房,套型面积100m2,存量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完税单上显示价格为75万元,房产评估报告上显示价格为70万元;李某属于本市引进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并能提供相关凭证;申请贷款时,李某公积金缴存余额为0.8万元,李某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为0.5万元;夫妻双方均无公积金提取记录,且满足贷款条件。
2、最高可贷额度测算
(1)贷款额度不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即60万元。
(2)由于李某夫妻双方均无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贷款额度不超过李某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余额之和的20倍,即(0.8+0.5)*20=26万元。同时,考虑到李某为本市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属符合条件的照顾对象,且夫妻双方均无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贷款额度可放宽至60万元。取两者较高值,即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