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放款流程
1、初审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的审核,其中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额度及贷款期限等等。等初审合格后,中心会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通过审核后,公积金中心会开具《xx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的是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就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者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最后一步就是签订借款合同了。
2017年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购买住房
1、购买上海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二、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
1、符合购买住房的上述条件;
2、符合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条件;
3、已按相关规定签订《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预(出)售合同》。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是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市、区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棚户简屋的修缮应提供本市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工程款的30%(需另行提供证明材料);
5、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
6、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无公积金债务并且无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备注】: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同户直系血亲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储存余额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但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无公积金债务并且无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2、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