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有效缓解省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压力,今年2月1日起,省直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纳入到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范围。
昨日,省直公积金官网上挂出《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业务的通知》,提及为确保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正常运转,加快贷款发放进度,定于2月1日起将省直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纳入到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范围。
记者随后拨打了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向客服人员询问获悉,该政策确已实施。据客服人员介绍,组合贷纳入贴息贷款范围后,申请人在申请时与之前无异,此后省直公积金中心还将对申请人是否满足贷款条件进行审核。
“因省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紧张,本应由省直公积金中心发放给申请人的额度就暂由银行来发放,而这部分的息差由省直公积金中心承担。”据一位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省直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纳入贴息贷款范围,能够减少市民等待贷款发放的排队时间,在实际办理上,与以前的办理流程并没有什么区别。
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业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确保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正常运转,有效缓解省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压力,加快贷款发放进度,经研究,定于2月1日起将省直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纳入到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范围,特此通知。
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月1日
【知识扩展】
贴息贷款
贴息贷款是指借款人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利息由政府有关机构或民间组织全额或部分负担,借款人只需要按照协议归还本金或少部分的利息。这种方式实质上就是政府或民间组织对借款人的鼓励或支持。
概念
实行利息补贴的贷款为贴息贷款。
相关信息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明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中除了职工可以逐年或者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外,还增加了其他一些人性化的规定。据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介绍,《条例》在提取方面增加了照顾困难群体的规定。如低保、大病、大龄下岗、遭遇突发事件等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规定住房消费。具体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四类家庭,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另外低保家庭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将给予贷款利息补贴,相当于在低息的基础上再给予优惠,等于低保户还的利息比原来更少。北京去年也实行了公积金贴息政策,规定购房人申请到贴息贷款后,对于商业贷款利率高出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部分,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行补贴;补贴的额度不能再高出基准利率与公积金利率的差额。而南京公积金中心专家透露说:“南京的政策会与北京公积金实行贴息的政策不太一样,对于低保户申请贴息的具体操作办法,管理中心正与民政、劳动保障和总工会等部门沟通,并将依据相关部门的认定标准进行操作。”
贴息贷款申请方法
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申请贷款的一般流程包括自愿申请、审查推荐、承诺担保和发放贷款四个步骤。
1、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户口或经营所在地的基层就业平台(有的可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证件或有关证明。
2、审查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推荐给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担保机构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受托运作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担保机构。
3、承诺担保。担保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项目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承诺担保手续。
4、发放贷款。对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借款申请人,经办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后签订合同、发放贷款。经办银行是指与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各级各类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