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时间
(一)新建住房的,从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以内;
(二)建造、翻建未竣工的自住住房,以规划部门许可证批准之日起1年以内;
(三)购买二手房的,从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个月以内;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贷款政策规定的时效。
贷款条件
一、贷款的对象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三、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及证件;
(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三)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须符合规定期限;
(四)已付符合规定比例的首期房款,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五)管理中心认可抵押、质押或保证的担保;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贷款政策规定的条件。
贷款材料
(一)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婚姻证明和收入证明;
(二)个人信用报告;
(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
(四)合法、有效的担保证明材料;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贷款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
贷款流程
步骤一:
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步骤二:
等通知:管理中心根据受托银行的调查结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步骤三:
签订合同: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步骤四:
办理抵押手续: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在签约后,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等担保手续。
步骤五:
银行放款“受委托银行拔付资金。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
1、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2、自建、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住房价格的70%;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住房价格的80%。
3、贷款额度不得超出借款人和配偶在退休年龄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或借款人和配偶当前缴存公积金余额总和的15倍。
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元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一年期的执行合同利率。第二套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贷款利率的1.1倍。
贷款期限:
1、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不能超过房屋使用年限);
2、借款人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借款人自贷款之日起到退休时不足30年的、经管理中心审批后,其贷款期限一般最长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后5年止(以出生年月为准)。
贷款还款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2)等额本金: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