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稳岗补贴政策,长春稳岗补贴政策文件说明
4月11日,记者从长春市人社局获悉,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裁员少的企业可获得稳岗补贴。长春市2017年稳岗补贴申报工作已于3月中旬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要求到长春市社会保险局申报。
长春申报稳岗补贴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裁员比例低于4%;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用人单位,将按照该用人单位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同一用人单位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
近两年,长春市人社局已经为符合规定的1172家企业,发放了3.8亿元的稳岗补贴,受惠职工40.8万人,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行业占比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制造业32%、批发零售业14.8%和服务业8.6%。通过此项政策红利,充分提现了失业保险促就业的社会功能,切实发挥了稳岗补贴助力改革发展的杠杆作用。
已申请稳岗补贴资金的企业,需提供当年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稳岗补贴必须专款专用,可用于职工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其中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两项支出不低于稳岗补贴额度的90%。对违规动用和虚报冒领资金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长春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时间为3月10日到9月30日,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各参保单位:
根据国家、省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文件的要求,请各参保单位从即日起开始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一、补贴范围
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补贴条件
企业申报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上年度失业保险费;
(二)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长春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三、补贴标准
稳岗补贴额度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其中: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史欠费。
四、补贴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五、补贴期限
稳岗补贴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20年底。
六、申报时间及承办部门
今年各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期为3月10日至9月30日,明年起申报期为1月1日至9月30日,原则上超过申报期不再受理。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
承办部门为长春市社保局各分局。
七、企业申报补贴应提交以下资料:
1、《长春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
2、《企业不裁员承诺书》;
3、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单位代码、开户行、银行账号、经办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