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稳岗补贴政策,杭州稳岗补贴政策文件说明
开发区内各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杭人社发[2015]307号)文件精神,鼓励企业保障员工权益,稳定员工队伍。决定开展2017年度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开发区内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2017年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申报单位性质为“企业”(不包括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基金会、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非企业单位);
3、上年度(2017年度)企业裁员率低于杭州市区2017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7%(裁员率=非本人意愿减少人数÷平均参保人数×100%);
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三、申报资料
经自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向开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裁减人员名单》(附件2);
3、2017年度失业保险费托收单复印件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所属时期为2017年1月至12月);
4、已享受过上年度稳岗补贴的企业,还须提交《企业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表》(附件3)。
上述各项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表格件见附件,也可直接到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下载。
四、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8年6月30日前向开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86794682
业务QQ交流群:755374782
申报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林街1288号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三号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