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监督工作改革了!为了推进、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多地检察院重点围绕职权分类对检察权进行了优化配置。
依“三个适当分离”(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案件管理与案件办理适当分离、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与检察权适当分离)的改革思路,北京市检察机关探索了“大部制”的改革探索。之前的侦查监督处被拆分为两个部门:审查逮捕部和侦查监督部。名儿改了,活儿更精了。“侦查监督部”主管之前“侦查监督处”的侦查活动监督、刑事立案监督和“两法衔接”工作。
记者采访发现,形式上的部门拆分带来了侦监实效的提升,从被动等案子到现在的主动挖线索监督,更加有效的检察监督格局正在形成。记者以近年来查办的典型监督案例,以及朝阳区检察院办理的成功案例为主线,串联3起案件,解读新形势下的侦查监督工作。
侦查活动监督:“三看”核查刑讯逼供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的第一关??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案刑讯逼供监督案件。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郭佳,在公安机关的案件卷宗中查找侦查监督案件线索。
在与朝阳区烟草局的“两法衔接”工作会上,郭佳与烟草局工作人员交流相关工作。
郭佳操作“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查看案件信息。
被评为全国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的河北“王玉雷案”险成“呼格冤案”:王玉雷和呼格吉勒图都是命案的报案人,都被列为犯罪嫌疑人,而王玉雷却是截然不同的结局??被无罪释放。
在办理这起典型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全面客观审查判断证据,通过认真仔细阅卷和提讯犯罪嫌疑人,发现案件中的重大疑点,坚决排除刑讯逼供获取的非法证据后,在其他证据无法认定王玉雷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依法对王玉雷不批准逮捕,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成功将真凶抓获归案。
这起案件便是检察院对侦查机关开展刑事案件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而进行的监督。你或许不了解什么是侦查违法活动,但一定听说过诱供、伪造证据、刑讯逼供等。检察院的侦查监督,工作重点就是纠正、侦办上述违法行为。
如何发现侦查违法活动?朝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郭佳介绍到,自设立侦查监督部以来,该院专门组织人马,从案卷、结案报告中筛查,如果发现诸如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线索,就要对侦查违法活动进行监督。
如何发现刑讯逼供?郭佳举了个例子。一要看犯罪嫌疑人入所(看守所)体检报告,二要看讯问视频,三要看犯罪嫌疑人身上是否有伤。伤情是否为公安机关在抓捕其过程中由于嫌疑人摔倒或反抗而造成?带着疑问,检察官提讯完嫌疑人之后,会继续询问当时办案的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如果伤情不是抓捕过程中形成的挫擦伤,而是严重伤,那就可能涉及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这需要经过细致调查再定论。一旦侦查活动涉及违法,侦查监督部会根据违法程度采取口头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书面纠正违法等形式予以纠正。
据统计,2013年至,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共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纠正违法合计88811件次。
立案监督净化民生的“铝包子”案
卖相好、口感好的包子背后,可能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早点铺经营者王某在制作包子过程中添加含铝超标的“泡打粉”。
,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等五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其中明确要求,自当年7月1日起,膨化食品和包子、馒头、发糕等面制品禁用如“泡打粉”等含铝添加剂。
针对此案,该院侦查监督部多次与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称食药监部门)就案件证据标准、主观明知等进行研讨,确定此类案件的立案标准。
“一般情况下,行政执法机关会告知商户严禁添加'泡打粉',商户会在承诺书上签字不再添加。然而过段时间再去查发现禁而未止,如果经检验包子中含'硫酸铝钾'等非法添加物达到一定值,那我们就可以推定经营者对其销售的包子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主观明知,公检将以其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立案、批捕、起诉。”郭佳说。
“如果不是主动出击,可能一些案子就夭折了,因为我们的主动推动,让市场有了一点点净化。我们还请教一些专家学者,并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达到推动类案证据标准及移送标准的形成。”
当然,立案监督还包括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的监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的监督。一般通过公民控告等方式发现线索,侦查监督部受理后进行调查,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撤案或同意公安机关立案或不立案的理由,由此答复控告人或线索移送部门。
“两法衔接”下牵出的“进口药”案
出租屋成“药房”,背后暗藏玄机??张某在出租房内网络销售“进口假药”。
“朝阳群众”很负责,食药监部门的举报电话又响了。稽查人员赶到某小区一出租屋内,现场查扣大量“药品”,经认定该“药品”系假药。
食药监部门进行了证据收集,并认定张某所售“药品”系假药,同时对其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假药,以及是否为张某所为在证据认定上存有疑问,向检察机关提出商请。侦查监督部经审查,认为张某涉嫌销售假药罪,向食药监部门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食药监部门将该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何为“两法衔接”?简单说,就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郭佳介绍,“两法衔接”主要是指工商、税务、烟草、质监、食药监、环保、国土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或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移送涉刑案件的抄备或咨询及时进行审查,提出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的意见,并对立案情况跟踪监督。“两法衔接”主要解决的是预防和减少执法办案活动中有案不移、有案难移、有案不立、立而不侦和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情况。
在上述有关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中,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全程全链条对其进行监督。然而,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之间界限可能会不明确,仅是行政处罚案件?还是已经涉嫌犯罪?在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的过程中,案件线索逐渐被挖掘出来。
虽然没有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打击贪腐的大快人心,也无法呈现公诉工作在法庭上指证犯罪的雄辩睿智,但侦查监督,特别是端口前移所体现出来的法律监督职能工作确确实实体现了监督的重要性、端口前移的必要性,是履行检察职责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朝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自8月成立以来,先后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烟草局、公安朝阳分局、区环保局、区农委、批发市场等进行走访调研,摸排监督线索,对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对涉及销售假药案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2件,对涉及侵权售假案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1件。
现监督立案的6件案件中2件2人批准逮捕后移送审查起诉,2件2人取保直诉。同时,还向22家行政执法部门发函,建立“两法衔接”日常工作联系人机制,畅通日常工作联系通道,取得初步成效。
“这2个月走访的次数加起来超过了之前工作6年的总数还多。”郭佳感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