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建委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也就是让大家等待许久的“商住房”调控细则终于来了!重点如下:
1、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
2、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
3、已批未建的项目,要重新审核;
4、在建未售的项目:要检查,违规的,整改后才可销售。
5、在售项目,分类整顿:
1)已售未交付的,要整改,要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交付。
2)对销售中开发企业存在误导行为的,要支持购房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3)整改符合规定的项目,有剩余未售房源的,可继续按商业办公房屋对外销售,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出租。
7、未按照规定整改存在插层等违法建筑的,在房屋登记时予以注记,限制交易。
PS:自行分隔两层的,请注意!
8、商办类广告发布,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不得含有混淆房屋使用性质的内容。
上海宣布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未交付项目必须全面整改
上海市政府5月17日出台整改商住两用房产的新政策,除了停止审批同类型项目外,也要求完工的单位按照商业办公房屋的功能整改,拆除厨房、卫生间和夹层等居住功能。不符合商办要求的物业则不得办理过户。
此外,在新规定下,已交屋的单位将被清查,列入违规建筑督促整改,未整改的不能进行二手交易。已出售而未交屋的单位,拆除居住功能。未销售的单位停止网签(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须到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并在网上公布),全面整改。业主顿失住房
上海官方称,受新规定影响的项目总面积约有1700万平方米,其中500万平方米已交付给买家。新规定将导致许多已购入商住两用房产的业主顿失住房。
受影响的业主认为,当初发展商在售房时,一直声称物业可以“商住两用”,并没有提醒业主这类物业的潜在风险,存在欺骗业主之嫌,因此不应由业主承担责任和整改的损失。
业主也称,当初购房网签时,新政策尚未出台,他们都不知道会买入违规物业。他们因此希望当局以网签日期为界,豁免让他们在政策出台前购入的物业并恢复商业办公的功能。
自新规出台后,上海已发生过多次集体维权事件,官方也曾提出赔偿安排,但大部分业主认为赔偿额不足以让他们在上海同一地区购买新的物业,因此拒绝接受当局提出的赔偿安排。
近年来,由于上海房价飙升,一些价格较低的商住两用型住宅受到新购房者的青睐。当地许多发展商也借机改建商业性建筑,推出如酒店式公寓等,商业、住宅混合型的物业,吸引买家。由于这类物业不受限购令的规管,而且价格又比一般的住房便宜,因此吸引许多从外地来上海工作,又还不具备在上海购房资格的民众购买。
但事实上,这类商住两用的房产一直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中国政府早已规定商业性建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可改变其用途。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也曾发布过《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售房合同中应明确办公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商业用地未经约定,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