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三五”期间四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做出安排部署,根据《规划》,在基本社会保险服务方面,四川将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促进城乡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三五”四川将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四川将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服务供给多元、服务方式多样、便捷高效安全的社会保险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川将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健全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建立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推进并落实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好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建立健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 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四川将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统筹考虑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变动等因素,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缩小与全国平均养老金水平的差距。 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在加强医疗管理、节约医疗费用、保障患者基本医疗需求、基金结余适度的基础上,动态确定和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并完善科学规范的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四川将推动社会保险关系顺畅转续。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简化转续流程,推行网上认证、网上办理转续,方便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流动就业、异地生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措施,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序衔接,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并逐步扩大到异地常住人口。
四川将在成都市全域开展工伤预防试点
根据《规划》,四川将大力实施社会保险覆盖工程,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和社会保障卡工程,持卡人数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全面实现省内及跨省的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持卡及时结算。建设覆盖广泛的社会保障卡用卡终端环境,实现省内通用。建立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接的社会保障卡应用平台,支撑全国通用。
推进工伤预防试点工程,在成都市全域开展工伤预防试点,构建工伤预防教育培训和宣传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工伤预防技能,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
加快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所)建设,建设省和一批市(州)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全省所有街道、乡镇建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在所有社区、行政村设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所)或服务窗口,推进社会保险经办全面下延工程,切实改善社保经办等服务条件。
推进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化,逐步整合省、市两级信息化平台, 建设全省统一的、覆盖全域的、全方位的、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支持社会保障各类业务系统和各类服务渠道的统一接入和统筹整合,推进网上服务大厅、12333 电话、网站、移动 应用、短信、自助服务一体机等多种服务方式的协同应用,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