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价值导向。民主价值内在地包含于简政放权当中。政府相关部门对资源特别是某些优质资源的占有权、控制权、审批权、决策权和分配权等交给市场、企业、社会公众等来决定,是还权于市场、企业、社会公众的行为,彰显了其中的民主价值导向,是经济民主、社会民主、人民民主的体现。由集权到分权,由一个公共部门决定到众多社会主体决定,由一时一事的上层决定到随社会变化的自主决定,既能够提高效率,也能体现民主精神,是打破各种行政壁垒,疏通管制障碍,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释放社会活力的重要方式。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从中央到省市县乡的各级政府要在简政放权中充分体现民主的精神,有两点是必须要注意的。一是简什么政、放什么权,精简下放哪些领域、哪些方面、哪些层次的权力,要充分听取民意,吸纳民情。二是简政放权过程要接受社会的监督、舆论的监督和公众的监督,以遏制利用公权力的寻租现象。
创新价值导向。简政放权也内在地体现了创新的价值导向。简政放权是政府行政管理模式和行政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是政府公共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创新,包含着创新的价值取向。要求政府对必须负责任的事情和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尽到责任。其余的事情,则要尽可能地放给基层,放回市场,政府主要搞好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从缩小职能范围,到精简科层组织,简化审批程序,这无一不体现政府在管理模式和体制机制上的创新。为创新政府服务社会的模式,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要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思想要解放,理念要创新,要充分认识到简政放权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致性,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二是创新行政管理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特殊行业、特殊的区域如特区、自贸区等特殊的体制机制与政策,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并推广。三是创新管理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借助于互联网、大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