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考最新动态解读
(2月中旬发布招考公告)
正当广大考生备战国考正酣时,浙考的各项准备工作已悄然启动。浙江省公务员局最新消息,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的大致安排为:2月中旬发布招考公告,2月下旬开始报名,3月下旬笔试,4月份面试。
浙江省公务员局、人力社保部门已于9月24日下发《关于组织编报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的通知》,明确将于12月22日前完成编报工作,同时就公考招考的职位设置及学历、专业、户籍、考试科目等做了说明,以下为光华对此文件的权威解读:
一、职位设置的相关安排
根据文件显示,浙考招录继续贯彻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精神,在招考职位中,除专业性强的紧缺和特殊职位外,省级机关和杭州、宁波两市市级机关均面向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招考,其它各市级机关应达到本级总招考计划数的50%以上,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计划数,省、市、县(市、区)级机关应占本级招考总计划数的10%左右。以来,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含下属参照公务员发管理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累计超过5名,且未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含已招录但未完成招考计划的),的招考计划中原则上应拿出1名计划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与往年有所区别,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的招考职位分为“岗位1”和“岗位2”,“岗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计划数一般占乡镇机关招考计划数的40%;“岗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优秀村干部,计划数一般占乡镇机关招考计划数的15%。
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工作,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开展。
二、学历要求
本次招录,省级机关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设区的市以下机关学历要求由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乡镇机关一般面向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招考,个别专业性较强的,如规划类、工程类、设计类职位学历要求可以为本科以上;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学历要求不能硬性规定为研究生。
除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预备人选及法律类职位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外,招考单位不得对学历作特殊限制。学历要求为本科的,不得对是否取得学位作限制。
三、户籍要求
设区的市以下机关的招考范围应面向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也可以放宽到全省;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生不受户籍限制。
文成县、松阳县、泰顺县、景宁县、开化县、庆元县、衢江区、龙泉市、常山县、磐安县、云和县、遂昌县、淳安县、永嘉县、苍南县、平阳县、武义县、柯城区、龙游县、江山市、三门县、仙居县、天台县、莲都区、缙云县、青田县、岱山县、嵊泗县、定海区、普陀区、洞头县等31个欠发达及海岛县(市、区),其县、乡两级服务基层的50%计划数可限制为本县(市、区)生源或户口的人员。同时,备注中可明确在本地服务5-8年的年限要求。
嘉兴、湖州、金华、台州的市本级应各拿出2名计划,分别允许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西藏、新疆籍人员报考。
四、专业要求
本次招录各职位对所学专业的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2015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确定。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不设专业要求,省、市、县三级机关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也非常宽松,或者不做要求,或者仅要求大类。
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取得C类资格证书的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
各级公安机关面向警察类院校、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司法警察类院校,公安机关招录特警,以及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岗位面向人民武装学院应届毕业生招考工作,均纳入全省“四级联考”。
从本次招录起,浙江省开展“选调生村官”工作试点。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录200名乡镇公务员,录用后确定为选调生并担任大学生村官3年。
五、考试科目
浙考招录继续采取分级分类考试的模式,试卷分为综合类、基层类、村干部类和社区干部类。报考省、市两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采用综合类试卷(申论A+行测A),报考县、乡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采用基层类试卷(申论B+行测B),村干部和社区干部类试卷仍与类似(农业农村工作知识+行测B、社区工作知识+行测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