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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的迫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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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迫切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落实好、实现好这个总目标的关键之一,就是领导干部的“官念”要从根本上厘清和纠正并得到有效地约束和规范,树立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信仰、法治精神,依法培育塑造品德善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违法行使权力,更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现实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权力越位、权力错位等仍然普遍,一些领导干部的“法外之地”、“法外特权”依然存在。许多社会深层问题和重大社会矛盾,“不仅暴露出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利益观的严重错位,而且还暴露出领导干部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方面的明显缺失。”近些年来屡屡发生的社会热点事件表明,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一些单位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令人担忧,与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领导干部法治化是依法治国最紧迫、最关键、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领导干部法治化,首先要从根本上解决和破除领导干部“权大于法”的意识,使其权力及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对权力及其运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作为 、乱作为等进行严厉、有效的惩治,避免有权有利而无责,用权不公,以权牟利和权权交易,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依法治国不仅是治理的革命,同时也是触及领导干部灵魂的革命,必然要触及到一些利益群体的固有藩篱。解决和破除领导干部的权大于法、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就是要依法斩断由权利而引发、产生的个人利益链和小集团的核心利益及由权力而形成的利益保护伞。彻底清理和铲除领导干部的“法外之地”、“法外特权”,大力净化领导干部的执政空间,改变领导干部的执政理念。

  领导干部法治化,要有刚性、完整、科学的监督和评价体系,倒逼领导干部守法,遏制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作为 、乱作为的冲动。对领导干部是否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执法,要在“落实、落细、落小”上下功夫。在实际工作中检验和监督领导干部是否越位、缺位、不到位,有否做到“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不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让监督全覆盖、无死角,有效消除各种滥用、私用公权力的“腐败微生物”。

  领导干部法治化 ,需要领导干部勇于洗心革面、不断自我改造、坚定法治信仰,从思想深处转变“官念”,厘清权与法、礼与法、情与法的关系和责任担当。依法治国,需要领导干部有“三个”自觉,即: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执法;自觉的给权力设置边界,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社会关系、协调各种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让权力和责任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做到在法治的框架内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依法解决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安排好“基本民生”,落实好“底线民生”,化解好“热点民生”,用法治为改革发展导向护航。对法治有信仰有坚守,办事不离法治思维,施政依靠法治方式,是评价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基本依据。

  领导干部法治化 ,要求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精神来检点和修正自己,做到觉而不迷、正而不邪、净而不染。树立法治思维、培育法治信仰,不断地从法治建设中汲取力量,做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判断、出措施,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用法治引领和规范执政能力与执政水平。努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特别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全面深化改革和落实依法治国必须补上的重要一课。要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的敬畏。领导干部要依法厘清手中权力、清晰法律法规、遵循权力赋予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让手中的权力在法治范围内实施,权力才能不越位、不错位、不出轨。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建设法治中国,需要千千万万的领导干部自觉坚持和主动践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就必须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改革攻坚期、发展机遇期、社会风险期“三期叠加”的今天,领导干部法治化既是全党的任务也是全社会的期待,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只有领导干部首先成为*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才能引导全社会守法崇法,树立法治信仰。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今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如果领导干部不遵守法律,怎么让群众遵守法律?”领导干部法治化,与国家法治能力的提升、法治氛围的形成、法治环境的培育至关重要。所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必须着力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化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坚定法治信仰、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才能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树立起最坚强的柱石,才能为建设法治政府夯实最深厚的根基,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扛起大梁。诚如新华每日电讯评论指出,“可以预期,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之时,也将是全社会遵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形成之日。到那时,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才能落地。”(缪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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