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省退休金上调方案
从今年2018年1月1号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是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并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2018吉林省退休金计算方法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
比如: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并且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总结:从以上内容分析来看,2018吉林省退休金将会根据上一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来进行调整,并由用人单位或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填写省统一制定的表格,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