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18年度企业职工社保月缴费基数确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最低为2910元,最高为14549元。泰安市直参保企业7月份缴费时将对原申报缴费基数低于2910元或高于13115元的职工进行基数调整,并同时补缴1-6月份的基数差额。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规定,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为58197元,由此确定2016年度泰安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910元,最高为14549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的月缴费基数为4850元,下岗、失业等特别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可按2910元作为缴费基数。
泰安市直各参保企业需要注意,7月份缴费时将对原申报缴费基数低于2910元或高于13115元的职工进行基数调整,并同时补缴1-6月份的基数差额。具体的补差金额计算方法,可以到泰安市人社局官网查看。
京津冀三地拟互认职称 北京生源异地创业享社保补贴
本市将推动京津冀人才职称互认、医师多点执业。北京市委昨日印发《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深化首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中,研究设立创新创业指标,对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文化创意领军企业骨干等优先办理引进。
《意见》中明确,本市将进一步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建立北京市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提高经济薄弱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保障水平,在职称评聘、薪酬待遇等方面给予特殊支持。
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不将论文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本市将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开展新兴领域职称评审试点,根据人才需求在部分职称系列开设正高级职称,扩大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适用范围。突出用人主体的主导作用,合理下放评审权限,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自主评审,取消统一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由用人主体根据研究领域和岗位特点确定评价依据。
《意见》提出,联合制定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根据三地产业准入目录,动态调控和优化人才结构,逐步形成人才随产业有效集聚、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推动京津冀在人才职称互认、医师多点执业、博士后联合培养、外籍人才出入境等方面开展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协作试点。
建立京津冀干部人才挂职交流的常态化机制,健全区域内流动人才的待遇保障机制。鼓励人才异地创新创业,对于异地创业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意见》还提出,制定实施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研究设立创新创业指标,对获得一定规模创业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市场贡献突出的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核心团队、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文化创意领军企业骨干、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等优先办理引进。
中工网讯 日前,记者从石家庄市社保局获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于7月起调整,每月最低缴费350元。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按季缴费,也可以一次性缴纳一年的养老保险费,每月只能缴纳一次,不能跨年度缴费。
据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公布了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为52409元,比前一年的46239元增长6170元。据此计算,核定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时,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620.45元的 ,按2620.45元核定;高于13102.26元的 ,按13102.26元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