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起,非东莞户籍也可以在东莞办理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护照了(首次办理和签注都可以)。办理所需要的材料跟东莞户籍办理一样。
下面介绍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材料和办理流程。(东莞户籍、非东莞户籍都适用)
内地居民因私往来港澳办事指南
1、办理赴港澳个人旅游
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表上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3、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回执》。
4、申请人系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遗失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需提交所属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___申报遗失出入境证件的函》。
5、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缴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2、办理赴港澳个人旅游
再次申请签注
1、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所申请签注的有效期不能超过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同时要预留20天的办证时间)
2、申请人系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3、监护人或同一本户口簿的家庭成员代办的,须交验代办人身份证件\户口簿;申请人已满60周岁,可由委托人代办,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4、我省居民持非我省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在我省申请赴港澳签注的,必须面见申请人,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填表办理,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但16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申请人可委托办理。
3、自助续签港澳通行证
东莞市公安局又开放了一项便民措施,出入境自助办证厅24小时对外开放啦!!!简单的说,大家去领护照、办理港澳通行证续签,任何时候都可以,半夜都可以!节假日也可以!全年无休!
能够办理的业务包括:
自助办证“一体机”:可以实现续签、申请、缴费、刷卡、查询等业务,自助完成,为持有卡式通行证的群众提供“立等立取”(现场加签立即取证)服务。两三分钟就能搞定。但不能办理新证。只适用于卡式通行证。
自助发证机:发放卡式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护照。
24小时自助办理地址:
东莞市东城西路101号东莞市公安局办事大厅
内地公民因私出国办事指南
(一)提交填写完整且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签名需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申请人可以不签名。(用黑色墨水水笔或钢笔书写,照片规格:48mm×33mm)
(二)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三)首次申办、换发、补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以下简称“护照”)的还需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四)申请人系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遗失补发普通护照的,需提交所属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___申报遗失出入境证件的函》。
(五)持护照申请换发、加注的,交验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下同)。
(六)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在申请表上签署《监护人同意书》,并由监护人陪同;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意见仍由监护人出具,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七)申请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办事指南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上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照片规格:48mm×33mm)
(二)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三)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还需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四)申请人系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遗失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需提交所属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___申报遗失出入境证件的函》。
(五)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缴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六)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赴台湾定居:
①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我市已办理户籍登记的,交验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类入台许可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且其生母(父)中一方户籍所在为我市的,提交本人定居类入台许可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
③大陆居民赴台湾后取得在台湾定居资格,返回大陆办理定居手续的,提交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件及台湾地区居民户籍誊本。
2、赴台湾探亲、居留:交验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3、赴台湾团队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4、赴台湾经贸交流:提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
5、赴台湾就学:交市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
6、应邀赴台: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或经省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东莞市公安局各分局出入境窗口受理业务一览表
东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受理地点: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9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
(逢星期三早上8:30-10:00业务学习)
查询电话:22480057、12345
投诉电话:22480020
分局 | 办公地址 | 咨询电话 |
莞城 | 东莞市莞城区高第街3号 | 0769-22237555 |
东城 | 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东路12号 | 0769-23082105 |
南城 | 东莞市南城区莞太大道158号 | 0769-23082278 |
万江 | 东莞市万江区爱民路2号一楼 | 0769-22278866 |
石龙 | 东莞市石龙镇京瓷路2号 | 0769-86119190 |
虎门 | 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119号 | 0769-82888798 |
中堂 | 东莞市中堂镇中麻路71号 | 0769-88819189 |
望牛墩 | 东莞市望牛墩镇金牛路32号 | 0769-88515299 |
石碣 | 东莞市石碣镇崇焕中路33号 | 0769-23082909 |
高? | 东莞市高?镇中心中路2号 | 0769-88871851 |
麻涌 | 东莞市麻涌镇中麻大道新基工业区路口 | 0769-23085102 |
长安 | 东莞市长安镇东门中路19号 | 0769-23085396 |
沙田 | 东莞市沙田镇站前路13号 | 0769-23088090 |
道? | 东莞市道?镇西部干道小河路口 | 0769-88833927 |
洪梅 | 东莞市洪梅镇沿河路1号 | 0769-23085691 |
厚街 | 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大道东7号 | 0769-85811573 |
寮步 | 东莞市寮步镇教育路108号 | 0769-23085806 |
大岭山 | 东莞市大岭山镇教育113号 | 0769-23085971 |
大朗 | 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北路538号 | 0769-23086025 |
黄江 | 东莞市黄江镇黄江大道18号 | 0769-23086121 |
樟木头 | 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0号 | 0769-87123123 |
清溪 | 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99号 | 0769-87735662 |
塘厦 | 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1号 | 0769-82001060 |
谢岗 | 东莞市谢岗镇振兴大道108号 | 0769-23086640 |
凤岗 | 东莞市凤岗镇金凤路73号 | 0769-23086723 |
常平 | 东莞市常平镇振兴三街200号办证大厅 | 0769-23086865 |
桥头 | 东莞市桥头镇莲湖路桥头段233号 | 0769-23086991 |
横沥 | 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417号 | 0769-23087052 |
东坑 | 东莞市东坑镇文阁路28号 | 0769-23087154 |
企石 | 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1号 | 0769-86662711 |
石排 | 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中490号 | 0769-23087336 |
茶山 | 东莞市茶山镇东岳路110号 | 0769-81853300 |
松山湖 | 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33号 | 0769-22891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