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135.1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6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79.53万人,比上年增加3.6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58.84%,比上年末提高2.4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4556人,出生率为11.12‰;死亡人口7491人,死亡率为5.83‰;自然增长率为5.29‰。
国民经济平稳增长。初步核算,全市实现生产总值(GDP)665.8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2.72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344.16亿元,增长6.6%;第三产业增加值268.95亿元,增长7.1%。人均GDP达到49377元,比上年增长5.8%。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7.7∶54.3∶38.0调整为7.9∶51.7∶40.4,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
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1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7124人,困难群体再就业532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2.6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城乡“双零家庭”保持动态消零。物价水平低位运行。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1%。其中,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4%,消费品价格上涨0.9%。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14.7%,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17.2%。
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06.83亿元,增长7.2%,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6.1%,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全市新登记注册私营企业3208家,总量达到17818家,比上年增长10.63%;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7508户,总量达到53906户,增长23.75%。个体私营经济全年新增就业6.27万人,新增注册资金115.43亿元。民营经济实现税收收入21.66亿元,占全部税收的比重27.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镇域经济实力继续增强。全年各镇(街道)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89亿元,比上年增长4.56%,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达43.6%,财政收入过亿元的镇(街道)达到8个;实现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545.92亿元,增长15.44%,镇域投资占全市投资的比重达到88.2%;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27.6亿元,增长8.86%;镇域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2.99%,比上年提高2.3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