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就业和居民生活
人口。全市常住人口829.9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37.78万人,农村人口392.14万人。
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4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4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
居民生活。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注7]20120元、增长9.1%;人均消费支出12390元、增长9.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887元、增长7.8%,人均消费支出17093元、增长6.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70元、增长9.1%,人均消费支出7818元、增长11.9%。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8.92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1.16平方米。
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市建设。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2.75%,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实施重点城建项目183个,完成投资127.2亿元。城区新建公厕26座,完成23条道路、38处公园和绿地的绿化提升,绿化整治裸露地38.2万平方米,城区建成区绿化面积增加184.8公顷。全市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22座,运行规模91万吨/日,全部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城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43万平方米,达到3600万平方米;新增天然气用户28699户,城市天然气居民用户达到约41.2万户。大力实施燃气热力管网工程建设,新敷设高温水供热管网14公里,敷设天然气管网67.6公里。
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三同时”合格率及执行合格率均为100%。18个国家治污项目提前建成运行,11个入湖考核断面及5处南四湖监测点位水质全部达标,城市饮用水源达标率100%;市区大气三种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上年平均改善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