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人申请办理时须提交的材料:
(一)《金华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登记表必须按要求填写。
(二)相片,申领人提供符合制卡要求的电子照片制卡。
(三)社保卡申领的有效身份证件包含:
1.已满16周岁已领身份证的,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
2. 不满16周岁或未领取身份证的申领人使用居民户口簿。
3. 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 港澳居民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5.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华侨、外国人、无国籍人使用护照或《外 国人永久居留证》(与参加社会保险时使用的证件类型必须一致)。
6.不在以上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可参照金融管理机构关于有效身 份证件的规定,在申请材料中注明证件类型及相应的证件号码。
单位集体办理的,必须由申领人亲自确认《金华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个人自行办理或者委托亲属代理的,须持申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到自主选定的社保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办理申领手续。
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以及依法享受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办理材料
1、单位申领: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
2、个人申领:本人或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未成年人户口簿。
办理流程
1、单位申领:由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到服务中心社保卡关联银行服务窗口领取,并负责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
2、个人申领:由本人或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未成年人户口簿和社保卡申请回执单,到服务中心社保卡关联银行服务窗口领取。
办理地点
金华各区县市的社保卡服务网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