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数据:汕头公积金
攻略:汕头公积金提取新政
1.将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扩大到直系亲属之间的代际互提(即职工本人及配偶、子女及职工和配偶的父母的直系亲属之间),增强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
2.职工重大疾病及突发事故直系亲属代际互提(即职工本人以及职工的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的直系亲属)因职工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
3.家庭物业管理费可提住房公积金。自2011年汕头市按国家要求完成区县&lsquo四统一&rsquo管理开始,缴存职工每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200元(第一次提取为5年,合计12000元,起为逐年提取),作为家庭物业管理费开支的补充资金。
4.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的,可凭单位证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