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的权利:
1、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委员会及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
2、当事人有权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3、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它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
4、当事人有权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提出反请求;
5、当事人有权提出仲裁员回避;
6、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陈述意见;
7、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8、当事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有权提出证据证明裁决违法并申请撤销裁决。
(二)当事人的义务:
1、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
2、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3、当事人有出庭的义务;
4、当事人有自觉依法履行仲裁调解书及仲裁裁决书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