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了解的产假可能不全面,本文小编带你全面的了解关于郑州产假的详细知识。根据《郑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可以将产假分列为以下几项: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所以产假不仅仅是片面的顺产假期。下面一起来看看郑州产假的详细规定吧,以及产假工资计算方式。
据郑州市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都应当依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因此在这个政策范围内、在郑州工作的妈妈,无论户口所在地还是一胎二胎,只要符合生育政策,都可同等享受生育保险。由单位统一申报,个人无须去申请。
参加郑州城镇居民医保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生育医疗补助,该补助为顶额,标准为顺产700元,剖宫产1600元。
生育保险范围和标准
《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生育险主要包括产前检查(围产保健)、生育医疗费(生产费用)和生育津贴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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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围产保健)
根据规定,郑州市职工医保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产前检查费实行顶额报销,标准为1200元/例,无论实际花费多少。
如果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每缴费一个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前检查费100元,也就是说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最多可报销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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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生产费用)
正常分娩在三类定点医疗机构可按2200元/例报销;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标准为2000元/例。异常分娩(难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补助标准为28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2600元/例。剖宫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为4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4300元/例。
如果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补助打包为50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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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中的重要环节。根据《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按1%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1.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申报的本人月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按照上述标准,无论生一孩还是二孩,都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生育津贴。按照现在的情况,大部分人生育一孩在晚育范围,因此能享受180天的生育津贴。不过二孩不算晚育范围。
生育津贴个人报销金额的比例和单位缴费情况挂钩,按照近几年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公布的生育津贴的情况来看,基本上一胎的生育津贴在1万元到2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