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深圳居住证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以社保条件申请的,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以学历证明申请的,需已办理居住登记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资格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具有较高专业技能以及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
(二)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注: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直接申领居住证需要先进行学历认证哦!
三、学生办理,需满足以下条件:
正在深圳市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已在深圳市办理了居住登记
申请时所需材料:
1.到居住证受理点申办居住证的,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
2.通过网络申办居住证的申领人领取证件时,应当凭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其申请时选定的居住证受理点领取。
3.持证人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签注的,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及签注的,应当到所在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居住证代办账号。申请居住证代办账号,应当提交用人单位、学校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承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方式及流程:
申领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以下简称申领人),可以到居住证受理点提出申请(一般为街道办或派出所),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