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予以修订,对群众关心的七方面问题进行了明确,新修订的《办法》于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乌鲁木齐市
将试点推行准物业管理模式
由片区管委会牵头组织
成立准物业服务机构
解决部分老旧小区无物业问题
8月27日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了解到
今年乌市民生建设十大实事之一的
“覆盖工程”
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为重点
全市1294个
无物业管理小区
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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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点有序推进专业化物业企业
进驻小区服务的同时
近日乌市还制定了
《乌鲁木齐市准物业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试点开展准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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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物业管理机构
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
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
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
非营利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乌市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
招投标监管科科长崔鲁刚说
部分老旧小区
因面积小、住户少、院落分散等情况
较难引入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公司
而业主也没有自管意愿
试点推行准物业管理
是按照相对集中和方便管理的原则
以管委会(乡镇)
或者社区为单位
将零星分布的小规模小区
统一归并为一个管理服务区域
成立准物业管理机构
接受委托为老旧小区(院落)
零星住宅楼等
物业服务项目提供物业服务
“准物业管理机构每个月按照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这是现行的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中最低的标准,并为业主提供基本的物业服务,满足居民最基本的需求。”崔鲁刚说。
修订后的《办法》适应新情况,充实新内容,由31条增加至58条,分为总则、物业公共服务收费、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其他服务收费、议价程序、监督管理、附则等。
新《办法》明确,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收费、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其他服务收费,分别在各章节中对每个收费项目定义,使物业服务收费的各项内容条目清晰、概念准确,便于理解执行。
新《办法》明确物业服务收费定性和前期公共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方式,还在物业服务价格构成上增加了“安防设施的网络服务费”等内容,明确“物业交付后新增设的安防设施、监控设备等器材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经审批后可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明确了安防设施、监控设备更新、改造费用性质和来源。
装修押金到底要不要收?修订前的《办法》原则上禁止了收取装修押金行为。修订后,《办法》将是否收取装修押金,交给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视情通过协议确定,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是否交纳装修押金为前置条件阻碍业主办理房屋入住手续。
物业公共服务费和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因物业公司和业主主体地位不对等、协商不规范、调价不及时等问题,矛盾日益突出。修订后,按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制定了《价格调整》篇章,按发起议价情形、议价主体、议价内容、协商过程、议价终止、救济途径等顺序,作出相关规定,有利于规范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调整价格的行为,减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单方面调价引发的矛盾争议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