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的实施意见》,7月1日起,我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三类人群”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现在,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可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只需将材料递交给所在单位,由用人单位在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中向纳税所在区的区政府指定部门提交申请,目前市房产局已经为有需求的单位开通了网上申报平台;南京市人社局也在加班加点为高校毕业生创建全市统一的网络申请平台,届时,高校毕业生先通过市人社局官方网站递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待系统初步审核后,再分派到归属的各区进一步复核。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租赁补贴是“按月计算,按季发放”,网络平台创建时间不会影响到申请者的利益。
申请者下面这些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都要收好了。
【一类人群】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家住迈皋桥的张阿姨上周得知住房困难可以申请政府租赁补贴后,欣慰不已。他和老伴及儿子儿媳一直挤在一套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老房子里,面积不足40平方米,老伴没有工作,儿子儿媳打零工,全家月收入根本无法让他们住得宽敞些。“这下好了,我们可以申请政府补贴了,儿子儿媳也可以出去租房住了。”张阿姨说,她正催儿子尽快去申请。
眼下,只要符合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申请条件:
1.户籍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且满5年;
2.符合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921元;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户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不得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的机动车辆。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074元;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不得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的机动车辆。
补贴标准:
低保家庭32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28元/月/平方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8元/月/平方米,人均保障面积为20平方米。每户每月补贴金额不足300元的,补足至300元。
租赁补贴发放金额=家庭补贴标准×(保障面积-被保障家庭现有住房面积)。
办理流程:
申请。
由户主或其配偶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2)家庭住房状况证明→(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4)家庭成员婚姻情况证明→(5)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特别说明:
1.申请家庭只能选择公租房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其中一种保障形式,两种保障形式不得同时享受。
2.虚报冒领的,经举报查实的,取消其享受政策资格,追回其已违规领取的补贴,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类人群】高校毕业生
老家徐州的张亮去年本科毕业选择留在南京工作,但高额的房租还是让新就业的他倍感压力。“喜欢南京,所以选择留在这里,但高房租确实也动摇过留在这里的决心。”张亮说,在得知南京政府将对刚毕业的大学生给予租房补贴后,他赶紧查询申请材料准备递交。
这个好消息也迅速在新就业的毕业生中得到了广泛传播,只要条件符合均能成为这个政策的受益者。
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补贴标准和期限:
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办理流程:
申请。
向纳税所属区或单位登记注册地址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租房补贴申请,填报南京市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