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后享受生育津贴的福利这对于职场宝妈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保障,但对于生育津贴,很多宝妈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疑问?比如“生育津贴的标准是怎么算的?”“生育津贴怎么领取?”“多久可以领取?”小编整理了湖州生育津贴标准每月多少钱(领取流程到账时间)??供职场宝妈参考!
一、2022年湖州生育津贴标准每月多少钱
湖州生育保险报销一般为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医疗服务费以及药费等;此外,还包括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发放一般是以当地的生育津贴标准来发放的。缴费基数每个人都不一样的,按照缴纳的医疗保险基数算的,上限是7300多一个月。湖州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分别是3000元500元和300元。
湖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第四章 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第十五条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居民医保缴费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第十六条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居民医保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的医保待遇享受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当年新取得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出生90日内参保并全额缴纳当年度个人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二)当年新取得本市户籍人员,在取得户籍的30日内参保并缴纳当年度剩余月份个人缴费的,自参保的第二个自然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三)在外地就读的大学毕业生回本市的,在取得毕业证书30日内参保并缴纳当年度剩余月份个人缴费的,自参保的第二个自然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四)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终止职工医保关系30日内参保并缴纳当年度剩余月份个人缴费的,自参保当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五)中途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在居住证签发月的次月底前参保并缴纳当年度剩余月份个人缴费的,自参保的第二个自然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六)退役军人回本市的,在取得退伍证30日内参保并缴纳当年度剩余月份个人缴费的,自参保的第二个自然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七)除上述情形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中途参保的,需全额缴纳当年度个人缴费,并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的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后90日内未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经办机构应核销参保缴费信息。
第十七条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办理医保退休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符合办理医保退休条件且累计缴费年限达到20年的参保人员,自提交医保退休审批申请的次月开始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二)符合办理医保退休条件但缴费年限未达到20年的参保人员,需一次性补缴的,在提交补缴申请后3个月内完成缴费的(不包括申请当月),自提出申请的次月开始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三)参保人员已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手续后,单独申请办理医保一次性补缴的,在提出申请的3个月内内完成缴费的(不包括申请当月),自提出申请的次月开始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四)参保人员申请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并完成缴费的,不能申请取消补缴及退费。
参保人员申请补缴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补缴的医疗保险费的,补缴数据予以核销,本次申请作废。
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因个人原因在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间转换险种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转为职工医保且正常缴费的,自职工医保待遇生效起不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二)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转为居民医保且连续参保的,参保缴费当月继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第十九条 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转换险种的,起付标准和医疗费用均不予累计计算;若年度内在本统筹区内多次转换,同一险种的起付标准和医疗费用予以累计计算。
医疗保险关系从异地转入本统筹区的,转入前发生的起付标准及医疗费用均不予累计计算。
第二十条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的参保身份为准。
(一)生育医疗费享受:
1.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偿的,需提供女方生育时的发票原件。
2.生育助娩产术仅包括胎吸术和产钳术。
3.符合生育待遇享受条件于境外(包括港澳台)生育的参保人员,不享受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偿。
(二)女职工生育津贴享受:
1.妊娠7个月以下生产胎儿为活婴的和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胎儿为死婴的,按正常分娩核定生育待遇。
2.无上个医保年度生育参保缴费记录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按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计发。
3.符合生育待遇享受条件于境外(包括港澳台)生育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三)参保人员本统筹区内和本统筹区外职工医保累计连续正常缴费满12个月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四)参保人员治疗因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其医疗费用按基本医保规定支付。
第二十一条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含妊娠并发症),未享受职工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助的,住院分娩的可享受定额补助,列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第二十二条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外出期间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报销。
第二十三条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域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品费用在规定的门诊统筹限额内按市内三级医院标准报销。
第二十四条 居民医保特殊病种备案人员在统筹区内特殊病种指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符合特殊病种针对性治疗的医药费用,按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报销。
第二十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备案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慢性病药品目录内药品的按规定待遇报销。
二、生育津贴怎么算及公式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x乘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