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革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会同市农委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对种粮农户实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和《天津市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从起,在保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稳定连续基础上,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二是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从起,集中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通过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