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形成一些成熟的创业培训模式,如“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高校毕业生可选择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训,并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以提高创业能力。
今年起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根据《通知》,至2017年国家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通过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教育等,帮扶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三部门要求,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工商登记、场地支持、税费减免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三部门将联合印发专门文件对该计划进行部署安排。
江苏出台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农村电商
为了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以顺应农业现代化和“互联网+”经济发展趋势,江苏省人社厅8月11日出台系列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当天出台的《关于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明确,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创办农村电商企业的,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对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农村电商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按吸纳人员就业情况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就业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每年给予个人一定的就业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农村电商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农村电商企业在创业园外租用办公或仓储用房,可按当地标准给予场租补助。
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村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村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将其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并落实扶持政策。
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建设。根据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依托现有各类合规开发园区、农业产业园,盘活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支持和引导地方整合发展一批重点面向初创期“种子培育”的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引导早中期创业集群发展的返乡创业园区,聚集大学生创业要素,降低大学生创业成本。
多地出台举措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今年以来,江苏、湖北、湖南、广西、福建等多个省份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包括提供求职或见习补贴、企业招毕业生可获多项政策优惠、给予创业“红包”、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
江苏等地出台见习补贴、基层就业补偿学费等举措
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方面,江苏提出,见习期间每月提供不低于上年见习基地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助。此外,江苏今年为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还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等。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日前,湖南出台了《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办法》决定对自愿到贫困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3年或3年以上的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偿。其中博士生每年补助10000元,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每年补助8000元,本科生每年补助5000元,专科(高职)生每年补助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