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家长商定彩礼和婚嫁事宜后,男方即向女方“过定”,送财礼。富贵之家还要送“庚全”、备礼单。一般的只送4包糖(冰糖、饼干、米糕、糖茶或蓼花)和定头钱。女家收聘后需回礼。
娶前,男方需向女家送“三节礼”。礼品除米粉、猪腿、粳米、糯米外,端午节加送粽子百个;中秋节送月饼;过年送鸡及猪心肝全副。娘家回礼:端午节为笔墨、纸扇、夏布;过年为裤料1件,布鞋3双(公公、婆婆、女婿各1双)。女婿请岳父、岳母一家大小来家作客,谓之做“满月”。翌晨厅头排馔盒、酒,地上和交椅都铺红毡毯。女婿请岳父、岳母至厅堂,并行大礼。岳父、母劝免,将红毯掀折一角,表示谢坐。酒宴请亲族长辈作陪。当日下午或第二天,岳父母回家,女婿挑着回赠礼担送行,岳父母以红包回谢。 特殊婚嫁主要有童养媳、改嫁、招婿、姑换嫂等。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行,废除旧婚俗,男女青年婚姻自主,嫁妆、婚礼从简,新娘过门以步代轿。 60年代,需一二百元聘礼,盛行用手表、缝纫机陪嫁。70年代,青年干部、职工结婚,许多机关单位举办集体婚礼。80年代,有的旅行结婚。男方须送女家一定数量的聘金,迎娶以车代轿。盘担、婚宴日益丰厚。90年代,城区流行新郎到女家亲迎,女家以彩电、电冰箱、洗衣机、收录机、自行车、金项链、戒指、高档布料等陪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