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依法预防接种,享受健康生活”。
计划免疫宣传日就是“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每年的这一天,既是广大儿童的节日,也是全国计划免疫工作者的节日。1986年6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卫生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全国妇联、广播电影电视部、经济贸易部、国家民委联合发布通知,成立全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协调小组和每年4月25五日开展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活动,其近期目标是实现国家“七五”计划提出的1990年争取“使全国免疫接种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
儿童疫苗接种的四小常识
1、宝宝必须接种的疫苗
我国对疫苗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疫苗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接种的疫苗,也称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目前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糖丸)、百白破高考查询网疫苗(白破二联疫苗)、麻腮风疫苗(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和A+C群流脑多糖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这些疫苗是适龄健康儿童必须接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常用的有流感疫苗、水痘疫苗、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等。
2、预防接种证的办理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我国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预防接种证是孩子预防接种记录的证明,孩子今后入托(园)、上学、出国等必须提供该证明。儿童出生后可以直接在医院产科接种室进行办理,接种单位应该在接种证上加盖公章。办理预防接种证是免费的。如接种证遗失,应及时到现住地接种单位补办;补办时应携带之前的接种证明。流动儿童迁入本地时,如之前未办理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可提供之前的接种证明,在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办。
3、流动儿童接种如何接种疫苗
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在暂居地居住满3个月的7岁及7岁以下儿童。儿童迁入时,可直接携带原居住地卫生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证到现居住地所在接种单位接种疫苗,如之前未办理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可在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并由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负责接种工作。凡未在原居住地接种过疫苗的儿童,可到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补种有关疫苗。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权利,享受同样的免疫服务,接种疫苗的种类、收费标准。
4、两种疫苗同时接种
疫苗分两种,一种是减毒活疫苗,比如麻疹疫苗、风疹疫苗、卡介苗、口服脊灰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等,一种是灭活疫苗,比如流脑疫苗、乙肝疫苗、狂犬疫苗等。两种灭活疫苗,一种灭活疫苗和一种减毒活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也可以间隔任何时间接种。使用免疫球蛋白后至少需要间隔4周才能接种减毒活疫苗,接种减毒活疫苗2周后才能使用免疫球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