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榆次区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一)服务群众原则
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确实解决群众关注的招生编班热点问题,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要在持续五年规范招生编班行为的基础上,更严格、更科学、更规范地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属地管理原则
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县(区、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直榆次一中初中部、经纬中学初中部、高师附校招生工作纳入榆次区教育局管理,太谷师范附小招生工作纳入太谷县教育局管理。市教育局出台总体意见并全程监督落实情况。各县(区、市)教育局负责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免试就近原则
县(区、市)教育局要对辖区内适龄少年的数量、学校分布、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进行全面摸底和科学分析,遵循“大稳定、小调整、全覆盖”的思路,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片区,确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和人数。任何学校不得通过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进行招生,要保证适龄少年、儿童100%就近入学。
(四)促进均衡原则
要做好农村偏远地区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工作。各县(区、市)要加大投入和管理力度,办好百人以下村小和教学点,确保农村偏远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稳定农村学校生源,防止出现农村学校空壳化现象。要下大决心、大力气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各县(区、市)要通过新改扩建学校和推行集团化办学等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合理分流学生。
(五)严格规范原则
各县(区、市)教育局要科学确定学校规模,不随意增减轨制,不突破班额人数,保证实现无择校、无择班、无大班额、无重点班和实验班;生源配置均衡、教师资源配置均衡的“四无两均衡”目标。起始年级小学班容量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容量控制在50人以内。同一城区校际班额差不超过5人。
(六)信息公开原则
各县(区、市)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的意见》(晋教基字〔2014〕18号)要求,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八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处理结果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