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广州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1)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需在天河区公办学校升学的,须于5月12日到天河区教育局中教科办理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申请手续,经区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后采用免试就近统筹入学的办法升学。(2)符合天河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条件,需要在天河区升学的,须于5月12日到天河区教育局中教科办理申请手续,经区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后采用统筹至试点学校的办法升学。(3)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读或到民办学校就读。要求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可直接到具有初中办
原标题:广州各区公校小升初政策大扫描
本区户籍免试
直升对口中学
具有天河区户籍的公办、企事业办小学毕业生,按小学免试升入对口中学的办法升学。个别学生因户籍及父母房产地址发生改变,确实需要回到户籍及父母房产证所属地段的中学升学的,须于5月22日到户籍及房产证所在地所属中学办理跨地段升学手续,申请时必须符合“人户一致”条件。
具有天河区户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须于5月6日到113中东方校区办理升学报名手续。
对于广州籍非天河户籍的小学毕业生:(1)在天河区公办小学毕业,仍需在该区公办学校升学的,须于5月22日到毕业小学对口中学办理跨地段升学手续,由对口中学进行初审,经区复审后,采用免试、统筹入学的办法安排升学。(2)在天河区民办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公办初中就读的,须于5月6日(星期三)回户籍所在区申请入学。
对于非广州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1)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需在天河区公办学校升学的,须于5月12日到天河区教育局中教科办理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申请手续,经区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后采用免试就近统筹入学的办法升学。(2)符合天河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条件,需要在天河区升学的,须于5月12日到天河区教育局中教科办理申请手续,经区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后采用统筹至试点学校的办法升学。(3)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读或到民办学校就读。要求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可直接到具有初中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报名。
白云
由指导中心安排免试就近入学
具有广州市户籍且在公办小学(含政府在民办小学购买的学位)毕业的学生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在毕业学校所属教育指导中心范围内升学。因特殊情况需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学生,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各区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经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可在户籍所在区升学。
其他区或外市小学毕业的具有白云区户籍的学生需要回白云区升学者,符合条件的各校不得拒收。此类学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带齐有关居住、户籍证件和毕业学校学籍证明到区教育局申请办理入学资格后,回原毕业学校参加毕业考试,并在指定的时间内持报名表、体检表等,到白云区指定的教育指导中心报名,由教育指导中心安排到指定的中学办理录取手续。
因特殊情况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年8月下旬向区教育局递交补报名申请,符合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辖区内的公办初中学校。
区内因实际困难需回户口所在街镇升学者,由家长提出申请,学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并携带有关居住和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跨入街镇所属的教育指导中心办理安排学位。批准跨街镇升学的学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毕业考试。
白云区明确,初中招生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确定。各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当地的生源情况和教育资源状况安排对口升学(或电脑派位),并保持相对稳定。
黄埔
分别实行派位、划片招生及直升
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在黄埔公办小学毕业且需要在黄埔升学的学生,大沙地范围(怡园小学、下沙小学、荔园小学、横沙小学、茅岗小学、姬堂小学、石化小学、文冲小学、港湾小学、鱼珠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实行电脑派位;黄埔东部地区的小学(沧联小学、南岗小学、沙步小学、新港小学、夏园小学、南湾小学)毕业生实行划片联合招生;黄埔中部地区(庙头学校和文船小学)和长洲岛的小学(黄船、深井小学和长洲岛小学)毕业生实行对口直升。
具有黄埔区户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或具有黄埔区户籍在公办小学就读的非地段生,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需回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初中升学的;在区外小学就读的家长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在区内小学就读由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后由学校统一向区教育局申报,符合条件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具有广州市非黄埔户籍,在该区毕业的学生,要求到户籍所在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回户籍所在区申请入学。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需在5月6日之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学位。
萝岗
持开发区捷通卡可入读公办初中
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含十二区、县级市),在萝岗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的在籍学生(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毕业学校对口中学升学。
在外区就读并具有萝岗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因特殊情况申请回该区升学,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在规定时间(5月6日)向区招生办提出申请,并提交户口薄或购房协议以及学生基本情况表。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可按本区小学毕业班学生的升学办法安排升学。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广州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读萝岗区公办初中学校:1.非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但父(母)持广州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捷通卡者;2.非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但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且父(母)在萝岗区工作或实际居住者;3.参加萝岗区外来从业人员随迁子女初中起始年级积分入学,获批准取得入学名额者(非穗户籍的本区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经所在毕业小学向区招生办申请参加积分入学,以获取该区初中统筹入学名额)。
特长生比例保留10%
不得进行体艺外的选拔测试
除了以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的方式来招生外,仍继续沿用特长生的招生方式。广州市教育局规定,特长生招生类别为体育、艺术类,各区、校不得新增特长生类别。公办初中招收特长生的比例保留10%,并逐步减少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学校和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公办初中不得跨区招收特长生。确实因市重点扶持项目组队需要,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学校,招收特长生的范围和比例可适当放宽。
特长生招生在小学毕业考试前进行。公办初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时,只能进行体育、艺术方面的技能测试,并按学生的体育、艺术方面技能测试成绩录取,不得进行其他内容的选拔性测试;对获得体育、艺术特长生升学资格的学生应同时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