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的春季高考招生,一共分为5种类型,分别是:
依学考录取(面向高中生);
“3+证书”考试(面向中职生);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高中生、中职生);
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面向初中毕业生);
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面向初中毕业生)。
注:以下围绕“依学考录取”展开介绍。
01招生院校和专业
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院校)须开展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涵盖普通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
02招生计划
各高职院校安排春季高考的招生计划原则上要达到年度招生计划的75%以上,其中安排在依学考成绩招生的计划原则上不低于本校本年度申报的省内招生计划的50%。
03成绩使用
1.普通类考生:合格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卷面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作为依学考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
2.艺体类考生:学考成绩及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下称术科统考成绩),作为依学考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投档时依据考生学考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
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1.5×60%。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1.5×40%。
04填报志愿
实行院校专业组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填报单位。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艺体类专业的,可填报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普通类和艺体类专业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
05投档规则
依学考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投档单位。
普通类,按照考生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志愿;艺体类,在考生学考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志愿。
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志愿。投档后由高校进行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