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核。
2.材料审核
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科成绩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3.直接获得面试资格
考生如获以下奖项之一,可直接获得面试资格:
审核结果将于5月5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缴纳费用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自主招生测试费为人民币60元/人。缴费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核安排
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报到时间:6月10日8:00-11:00
报到地点:仙林校区广乐楼音乐厅
报到材料: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准考证、申请表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原件
面试时间:6月11日,按数理类、生化类、人文类进行考核,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四)合格名单划定及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面试分(占70%)、考生材料分(占30%),综合确定考生合格名单。合格学生数不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的1.5倍(120名)。
合格名单经学校审定后,于6月22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