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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专业就业前景与就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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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医学专业,该专业培养具备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系统的法医学理论知识及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政法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和保险公司从事法医学检案鉴定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下面让华夏诗文网给各位看官介绍一下法医学专业就业前景与就业方向吧!

一、法医学专业就业前景

  近年来,一系列反映法医工作者的影视节目的热播在社会上掀起了一股“法医”热,使得不少有志学子将法医学作为将来的奋斗目标和事业方向,更有不少家长认为法医行业就业有保障,工作稳定,收入也高,结果相当多的高中毕业生纷纷选择报考法医学本科专业。那么我国法医学专业就业前景究竟如何?本文试从目前我国的法医学高等教育现状及从业情况方面来进行阐述并提出一些浅见。

  1、法医学教育现状

  ①我国独特的现代法医学专业教育模式

  宋代宋慈的《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标志了我国古代法医学在世界的领先地位,然而由于传统儒家文化和鬼神世界观的影响,我国的法医学发展长期停滞不前,而西方世界经过文艺复兴及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后,在近代时已经远远超过中国。我国现代法医学直至1913年民国政府发布《解剖规则》时才正式宣告形成,较西方晚了上百年。

  法医学发展至今,形成多个分支学科,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物及毒理学、法医人类学、法医齿科学等。社会上普遍认为法医学就是“解剖尸体”,实际上它并不等同于解剖学或病理学,法医工作者主要解决涉及与人身伤、病、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状况等有关的医学问题,从而提供相关的线索或法律证据等,后二者主要是研究人体结构或发现人体组织的病变而为治疗提供依据。由于不同的国家司法体制存在差异,故在提到“法医”时所指的工作内容也有所不同,比如美国的法医是法医病理学工作者,主要解决与法律相关的涉及死亡的案件,明确死因、死亡时间和方式等;而中国的法医则更像一个“杂家”,从现场勘查照相到检查伤者,从检验血痕到化验毒物,从解剖尸体到检查骨骸,几乎无所不为。工作内容的差异源于截然不同的培养模式,仍以美国为例,从事法医学工作者首先需经过4年的理工科大学学习,再接受4年医学院的教育,毕业后首先取得病理医师资格,才能取得法医病理医师资格,病理医师资格的取得须通过进修病理解剖学或临床病理学(3年)或二者兼修(4年),考试合格者可得到一资格证书 (primary certification),具备这一条件再进修法医病理学(1年),通过考试才能获得法医病理医师资格。相比之下,目前我国的法医学专业学生的培养时间就要短得多,高中毕业后进入医科大学的法医学专业,进行5年的本科学习就可以了。

  2、法医学工作者从业现状

  ①基层法医学专业人员需求量较大

  战斗在第一线的基层公安部门对法医学专业人员的需求,历年来一直较大,许多基层公安局都没有法医或者法医人手紧缺,但是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很多法医本科毕业生宁可选择失业也不愿意到基层去。教改及扩招以来,每个学生家庭投入的学费及杂费等约1~2万元/年,5年的学习共5~10万元,到基层的收入却低至600~1200元/月,好一点的也不过约2000元/月,而其它仅学习3~4年的理科专业学生,或是同样学习5年的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就业后不少可以轻松达到2500~3500元/月甚至更高。更不要说在国外的法医是绝对的中产阶级了。投入之大与收益之少的无情对比,造成了极大的心理落差,不能说不是基层法医人手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尽管近期的全球金融和经济危机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毕业生们的求职预期,但到基层工作仍然只是在最不得已时的一个选择而已。

  ②法医学本科生就业面缩窄,择业意愿的地域差异性明显,就业竞争激烈

  2005年以前的法医学本科专业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保险公司等,其中大部分进入司法系统从事法医工作,极少数进入保险业和医疗相关行业,个别考研转换到其它专业方向。在选择就业的地域时,大多数学生都愿意到沿海或是经济发达地区去,因为这些地方的待遇相对内地而言要明显好得多。2005年2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2005年10月1日以后“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自此除公安机关外的司法行政机构基本停止录用法医专业学生,使得学生们的就业面严重受限,主要就业单位变为公安局、社会鉴定机构、公司企业等。另外,由于择业时的选择面相对集中于某些地区、扩招造成毕业生成倍增加,这都使得就业竞争十分激烈,大量学生不得不继续读研以暂时避免就业压力,对相当多的学生而言“毕业即失业”。

  ③就业前景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加大

  就业的基本面变化使得法医学专业就业不再有保障,收入也不再稳定。由于进入司法行政机构成为公务员的竞争激烈,大量毕业生转向社会企业。《决定》的实施为这种改变提供了新的机遇:自2005年10月1日《决定》实施以来,新的法医学鉴定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统计:2005年,除西藏自治区外,全国审核登记的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含计算机司法鉴定、电子物证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共1385个,至2006年底增至1772个,增长率为27。9%;执业司法鉴定人共17692人,至2006年底增至22601人,增长率为27。7%。据笔者所做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我国的社会中介司法鉴定机构在4000个以上,从事法医学鉴定的人员在12000人以上*。这些机构的出现为法医本科专业学生提供了一部分工作岗位,但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这些机构的收入情况差异也相当大,不稳定性也明显,有的机构甚至很快倒闭。

  ④法医学工作者素质参差不齐

  我国独特的法医学教育发展史是法医学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的主要原因。很多法医没有经过系统化的法医专业教育,同时由于基层法医工作者人力资源严重不足,至今仍有不少法医系由临床医生经过短期法医学培训即转而从事法医工作,更有非专业人员滥竽充数现象,部分地区部分法医甚至连医学背景都没有。这种没有接受过法医学专业的系统和正规教育的法医从业者,大多缺少法医学的专业理念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而我国的法医学教育模式与国外的差异又决定了学生们相较国外的培养模式下必然有相当的差距,如缺乏实践经验就直接上岗执业。专业素养的不足为工作的失误埋下不可忽视的隐患,近来的许多社会矛盾皆以法医工作者的不慎或失误为导火线。

二、法医学专业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在全国各级公安部门、检察院、司法机关、鉴定机构、医院、高等院校及保险公司等从事法医学鉴定、医疗服务、法医学及医学科研、教学、保险服务等工作。伴随着国家法制化建设进程的推进和对司法鉴定技术工作的日益重视,未来数年全国范围内对法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求量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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