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盘和相关资料收齐后,须在认真核查各考点上报资料的基础上,填写《考试意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3),连同各考点数据U盘和相关资料一并于4月20日报到市教育考试院并由市教育考试院、市教研室相关人员现场汇总。
3.4月21日?24日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研室组织统一阅卷。
4.4月26日市教育考试院将考试成绩下发到各县(区)招生办。
5.4月27日各县(区)招生办将成绩通知单下发到各学校。
6.各县(区)学校下发成绩后,要求考生认真查对准考证号、姓名、得分等项目,若有异议,由学校出具书面申请(加盖公章),县(区)教研室汇总(加盖公章)后,于5月6日集中到市教研室办理相关核分手续